婚姻很甜蜜,但是在離婚時,每個人也得面對殘酷的現實,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盡最大努力獲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並非是房子和存款分割完畢就完事。今天講講夫妻共同財產的事情。
離婚的時候分割財產,只能對屬於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個人財產是不參與分配的。那麼就要區分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才可以分割。
哪些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的是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比如沒登記結婚前女方的嫁妝,或者男方在婚前全款買的商品房。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比如遭到事故後獲得的賠償金。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民事領域可以根據約定,來確定具體的財產來歸屬誰。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比如女人的珠寶首飾、化妝品、名牌包包等,男人的遊戲機、體育設備。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十七條規定這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登記結婚後,兩個人每個月賺的錢就是共同財產了,大家一起花錢一起存錢,吃吃喝喝。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男方單獨在外面開了公司,公司的分紅和收益那麼也是屬於兩個人的。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比如女方寫了一本小說領取的稿酬或者創作的畫賣出去都是共同財產。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剛才的“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說的是什麼呢?
1.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如果婚前一方的房產,婚後產生租金,屬於雙方投入時間和精力經營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住房公積金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收入,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3.養老保險金
離婚時,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的,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4.復員費、自主擇業費
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大家學會了嗎^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