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霸唱被判侵權《鬼吹燈》?如何警惕版權陷阱

天下霸唱被判侵權《鬼吹燈》?如何警惕版權陷阱

《鬼吹燈》作者天下霸唱

爆火網劇《龍嶺迷窟》收官,網絡電影《鬼吹燈之龍嶺迷窟》取得超過2000萬的分賬票房,《鬼吹燈》系列再次證明了其頂級IP的價值。

然而最近,《鬼吹燈》小說作者天下霸唱和玄霆公司(即起點中文網)的兩樁版權官司的判決結果,也令很多觀眾感到非常驚訝——天下霸唱(原名張牧野)作為原著創作者,卻被判侵權“鬼吹燈”標識,還要賠償110萬元。

這一切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起點中文網10萬買斷鬼吹燈

作為《鬼吹燈》故事與世界觀架構的創造者,天下霸唱卻並不是這一系列的版權擁有者。

2005年,天下霸唱開始創作《鬼吹燈》系列,最初發表於天涯論壇,之後的所有章節則在玄霆公司管理的起點中文網上發表。截至2008年,天下霸唱在起點中文網上更新了236章《鬼吹燈》。

天下霸唱被判侵權《鬼吹燈》?如何警惕版權陷阱

2007年,起點中文網與天下霸唱簽訂了一紙合同,天下霸唱將《鬼吹燈》故事的所有版權出售給起點中文網。天下霸唱如果要繼續寫《鬼吹燈》世界的故事,必須與起點中文網商榷,並交由起點中文網獨家發表,而起點中文網則可以將作者《鬼吹燈》系列的版權、影視改編權以及相關署名授權給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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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好劇邦

當時《鬼吹燈》的名氣遠不如今天,起點中文網僅僅需要付出10萬元版權買斷費以及40%的影視改編收入分成。

10萬塊買斷《鬼吹燈》,這在今天聽起來當然令人匪夷所思。網上有一種流傳甚廣的說法:“當年天下霸唱被起點的工作人員請客,一頓暴灌,稀裡糊塗以10萬元的價格,將《鬼吹燈》系列一共8本,打包賤賣給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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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天下霸唱當時很有可能低估了自己作品的商業價值,也沒意識到資本運作和後續商業開發的可能。

在這之後,隨著《鬼吹燈》系列的暢銷,市場上開始出現了大量的同人作品。天下霸唱本人所創造的《鬼吹燈》只有8本書,其餘是同人作者進行的二次創作。很多不明內情的讀者可能還會困惑,以為天下霸唱的創作質量愈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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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燈同人文

4月22日,江蘇高院發佈“2019年度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訴張牧野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入選。

原來天下霸唱後來創作的小說《牧野詭事》,並不屬於原來的故事系列,但也標註上了“鬼吹燈”的標籤。這也讓天下霸唱成為違反當初協議合同的一方。由於《牧野詭事》被愛奇藝改編成電影,玄霆公司便將愛奇藝和天下霸唱一道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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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張牧野(筆名“天下霸唱”)在簽訂合同時理應知曉協議作品著作權相關財產權利轉讓的法律後果,因而其不能在玄霆公司商業運營成功後又違反當初約定,主張“鬼吹燈”標識的相關權益歸己所有。

天下霸唱可以用“胡八一”

4月21日,上海浦東法院發佈2019年度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佳案例,“天下霸唱《摸金校尉》被訴侵犯《鬼吹燈》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案”入選並位列十個案例之首。

《摸金校尉》也是天下霸唱創作的新系列,書名中並沒有使用“鬼吹燈”一詞,但書中的主要人物胡八一、王胖子、大金牙依然來自於“鬼吹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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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點中文網認為,既然已經簽訂合同,作者就無權自行創作“鬼吹燈”的續集或外傳,除非得到起點中文網的授權。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認為,天下霸唱在《摸金校尉》一書中使用的三個主人公並不構成侵權行為,“被控侵權圖書有自己獨立的情節和表達內容,因此不構成對原告著作權的侵犯”。而天下霸唱作為原著的作者,也有權使用自己原著的要素,創作出新的作品。

然而,《摸金校尉》在圖書宣傳時,卻出現了“尋龍訣”的字眼。而《尋龍訣》是根據《鬼吹燈》系列改編的電影。在這件事情上,《摸金校尉》涉及造成誤解的虛假宣傳,由此判定天下霸唱侵權,被判賠償玄霆公司90萬。

網絡作者增強版權保護意識

在網絡文學風光無限的背後,有不少網文作者卻一直在指責文學網站制定的著作權授權、轉讓合同中存在一些十分苛刻的格式條款,屬於“霸王條款”。一些剛出道的網文作者在不清楚規則的情況下盲目簽約,事後後悔不已。

微博博主@電影票房透露:“哪怕你是原著作者,一樣啥權利都沒有,原著作者要去改編做個影視劇漫,還得掏錢給平臺才行,我自己就遇到過好多這樣的事兒。”

天下霸唱被判侵權《鬼吹燈》?如何警惕版權陷阱

徐州久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CEO詐布池在知乎上寫道:“現在各大平臺基本已經不籤作品,而是直接籤人了,而且有些都不是五年十年地籤,而是直接終身買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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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即使是文學名家,在簽約版權合同時也會不小心犯錯。2012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曾在採訪中提到,早些年他曾與國外出版社接洽。當時情況下,作品能夠被翻譯成外文出版,作者就會感覺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很少關注版稅問題。正因此,莫言就簽了一些沒有期限的合同,現在後悔莫及。

與天下霸唱相比,《盜墓筆記》作者南派三叔就將《盜墓筆記》的IP掌握在自己手中,更有版權運營的意識。早在愛奇藝網劇《老九門》開播發佈會上,南派三叔就曾透露,由於過早地廉價賣掉自己著作的版權,很多作家其實都沒趕上IP紅利。“很多人會認為作家版權在作家手裡,其實是錯的。因為當年作家只管埋頭寫小說,他們早就以幾萬元或幾千元,把版權賣給出版社和網站。”

天下霸唱被判侵權《鬼吹燈》?如何警惕版權陷阱

為了避免重蹈《鬼吹燈》IP的覆轍,原創作者們要加強版權保護意識,在進行版權授權時應當明確權利種類、地域範圍和期限,授權價格的確定也需考慮多方面因素,避免“賤賣”帶來的後悔。

當然對於大部分新人作者、不知名作者來說,想要讓作品獲得曝光、能夠登上排行榜,仍然需要選擇接受平臺相對苛刻的協議。畢竟只有在保證利益最大化的情況下,平臺才願意盡力去推廣、運營一個IP。

另一方面,現在網文平臺的作者分成制度趨於完善,網文作者獲得知名度之後能夠拿到不菲的收入。例如,曾多次以年千萬元年版稅蟬聯“中國網絡作家富豪榜”榜首的唐家三少同樣出自起點中文網。

不過,即便閱文旗下擁有海量作者,但像唐家三少這樣的大神也僅是極少數。據統計,閱文各平臺上年收入超過10萬元的作家僅1000餘人。“白金作家”及“大神作家”的人數為400多人。

對於新人作者來說,如何寫出真正具有商業價值的內容,首先就是個挑戰。

正如中國傳媒大學教師、編劇武瑤所說:“《鬼吹燈》官司是中國網絡文學發展的縮影,網絡文學經過三十年的發展從草根走上了廟堂,從野蠻生長走向了行業規範化、精品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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