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五) | 恶意欠薪入罪的情形、查处过程及应承担的后果

农民工外出打工,辛辛苦苦干一年活,可到头来,老板如果跑路,找不到人,工资就会无着落。很多老板就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以为一跑就可以了之。其实,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冤有头、债有主,欠的帐迟早是要还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指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仅是民事纠纷问题,有可能涉嫌犯罪,是要坐牢的。实际中,近年来也有很多因恶意欠薪而入罪的案例报道。

那么,什么样的情形是恶意欠薪,查处一般要经历哪些过程,又会承担什么责任和后果呢?

作为农民工维权的系列文章之五,这一篇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国家文件,就来和大家一起说说这个话题。

农民工维权(五) | 恶意欠薪入罪的情形、查处过程及应承担的后果

一、什么样的情形是恶意欠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法律上的规范说法,用民间通俗的说法,就是恶意欠薪。根据以往类似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判决案例,恶意欠薪一般表现为以下情形:

一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但当事人仍然置之不理,拒不支付所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是,当事人销毁证据,转移财产,变更联系方式,故意隐藏、逃匿等,拒绝公安机关的传唤,逃避支付所欠的农民工工资。

三是,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

四是,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数额、时间和人数。

农民工维权(五) | 恶意欠薪入罪的情形、查处过程及应承担的后果

二、恶意欠薪入罪一般要经历哪些查处过程?

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查处过程,恶意欠薪入罪的查处,一般要经历如下过程:

第一,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行政执法。接到报案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和核实,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如果到期当事人仍未履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该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处理。接到案件的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当事人,对案情进一步调查、取证、责令犯罪嫌疑人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等等。

之后,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节轻重和查处进展、效果,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第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进一步侦查和核实,向法院提起公诉。

第四,法院审判。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审判和最终判决。

农民工维权(五) | 恶意欠薪入罪的情形、查处过程及应承担的后果

三、恶意欠薪应承担什么责任和后果?

法院依据我国《刑法》和案件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如果认定被告人符合恶意欠薪的情形,则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继而做出刑事判决。一般会怎么判决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农民工维权(五) | 恶意欠薪入罪的情形、查处过程及应承担的后果

四、先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还要不要继续支付呢?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过程中,不管是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是在公检法司法机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始终都是案件的核心问题,这些部门都会责令当事人支付所欠的农民工工资。而且,随着案件的逐级呈报,案件的恶劣程度、性质和承担的后果也将随之升级。

所以说,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永远赖不掉的。而且,是否完成支付,这将与后续受到处罚的轻重有直接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还规定,案件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查处过程中,当事人如果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因此,案件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尤其是当事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数额大小,以及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是否做到了如数支付的情节,将作为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检察机关是否提起公诉、法院量刑轻重,或者是否免于刑事处罚的关键要素。

农民工维权(五) | 恶意欠薪入罪的情形、查处过程及应承担的后果

总之,不管从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的角度,还是从法律惩罚的角度,每一个用工企业都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有拖欠的,必须严格执行当地人社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指令书》,在限期内完成支付。决不能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或者明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否则,触犯了《刑法》规定,就是恶意欠薪,就是犯罪,当事人会最终落得牢狱之灾,实在是损人又害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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