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會昌一男子銷售有毒“保健品”獲刑八個月

江西會昌一男子銷售有毒“保健品”獲刑八個月

圖片來自網絡 與本文無關

 近日,江西省會昌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陳某利益燻心,銷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蟲草鹿鞭丸”,欺騙坑害消費者,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陳某無證經營食品店,二次購進有毒、有害食品“蟲草鹿鞭丸”一百盒銷售給文某森(已判刑)經營的“某某保健行”進行銷售。經檢測,被告人陳某開銷售的“蟲草鹿鞭丸”檢出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繫有毒、有害食品。“蟲草鹿鞭丸”所標註青海金某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系假名稱及假地址。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開銷售國家明文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系坦白,可從輕處罰。綜上,遂作出如上判決。

新聞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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