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把勞動保護費計入福利費稅前扣除啦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9年修訂版)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而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由於勞動保護費可以稅前全額扣除,福利費卻是限額扣除,有些單位便自以為聰明的把福利費計入勞動保護費,殊不知勞動保護費是有具體的扣除要求的,扣除不當,一旦被稅務局查到,必然會被要求進行納稅調整的,有些甚至會受到稅務行政處罰的。本文對勞動保護費進行具體介紹。

一、勞動保護費的範圍

勞動保護支出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僱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所發生的支出。

(一)勞保防護用品的定義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範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5〕124號)第三條規定,本規範所稱的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危害的個體防護裝備。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專項經費用於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該項經費計入生產成本,據實列支。

(二)勞動保護費的列支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規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第四條第三款指出,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包括:

1.工作服、手套等勞動保護用品;2.解毒劑;3.清涼飲料;4按照國務院1963年7月19日勞動部等七單位規定的範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五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二、勞動保護費稅前扣除注意事項

(一)勞動保護費不得以貨幣形式取代貨物發放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範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5〕124號)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專項經費用於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如果按照貨幣資金髮放,就是福利費了。福利費是可以以貨幣或非貨幣形式發放的。同時需要注意,勞動保護費需要堅持憑據報銷。

(二)勞動保護費具有一定的列支範圍

勞動保護費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備的,不是生活用品,也不是所有情況都叫勞動保護費。稅法雖然沒有對勞動保護費做出具體的列支標準,但實際執法時通常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規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第四條第三款(詳見一)的規定執行。

(三)勞動保護費必須是特定人群,而不是全體員工

勞動保護費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危害的個體防護裝備。所以勞動保護費並不是針對全體員工的,是針對特定工種、特定保護的。

綜上,單位購買勞動保護用品時,要充分考慮,必須是針對特定範圍、特定工種、特定保護的。要注意憑證附件齊全,憑據報銷。

三、具體案例詳解

案例一 某銀行為員工配備統一的西服,要求上班必須統一著裝,是計入勞動保護費還是福利費?進項稅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答:西服雖然為上班統一著裝而購買,但並非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危害的個體防護裝備。應計入福利費。

這個問題還需要關注另一點,進項稅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二條,企業員工服飾費用支出扣除問題的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製作並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為滿足上班統一著裝要求而購買的西服,已經構成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一種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在實際執行時,有些稅務人員會認為這屬於集體福利,不允許稅前扣除。建議企業可以在合法的基礎和合理的前提之上,善用陳述權和申辯權,最大的限度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稅企雙方在費用處理的很多方面存在爭議,是很正常的。一刀切的絕對觀點很容易導致脫離客觀情況。所以企業,特別是企業的財務負責人,要結合企業的具體工作性質、特點和具體費用的使用群體等多個方面的因素,充分運用自己的經驗進行職業判斷,儘量減少稅務方面的風險。

案例二 某通信公司為員工發放品牌保暖內衣,人手一套,是計入勞動保護費還是福利費?進項稅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答:應計入福利費。進項稅不允許稅前扣除。

有些企業福利不錯,時不時給員工發點東西,民營企業還好,國有企業這種情況偏多一些。他們認為,保暖內衣可以保護員工不受嚴寒,更好地工作,所以是勞動保護。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勞動保護費的關鍵是“免遭或者減輕”,四季輪迴屬於客觀因素,並非是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造成的,不是勞動保護費。

案例三 某快消品公司為員工發放防暑降溫飲料綠豆涼茶一箱,各崗位員工都有,是計入勞動保護費還是福利費?進項稅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答:只有一線特定崗位的防暑降溫用品才可以計入勞動保護費,其餘應計入福利費。

案例四 某保險公司購買了一批非本單位員工使用的服裝,應如何處理?

答:應視情況而定。

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可以根據費用的情況,計入相關的費用,並稅前扣除。例如如果是用於交際應酬支出,就計入招待費;如果是用於銷售,就計入銷售費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企業將資產(自制或外購)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交際應酬、職工獎勵或福利、對外捐贈、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等移送他人的情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與生產經營無關,屬於贊助性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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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曉敏,資深反舞弊專家,美國註冊舞弊審查師,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美國註冊管理會計師。文章首發在個人公眾號:曉敏談合規,轉載請聯繫公眾號獲得授權。

來源 |曉敏(ID: taiyang_min)。

圖片 |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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