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調查數據,近8成單身女性要求結婚前必須買房,而僅有
4成的男生認為婚前必須買房。女人和男人在婚前買房這件事上存在了2倍的認知差。
房子是能夠承載更多愛情?這個問題不得而知。
但是為什麼單從性別上看,女性會更在乎對方有沒有房子。
或者換句話說,為什麼我們會認為女性要求男性有房是正常的,但反過來男性要求女性有房卻總感覺怪怪的。
每一種行為背後總是有最核心的底層邏輯,仔細想了想,可能總結成一句話解釋就是:
這是資源匱乏下的合理安排。
1
婚戀市場下,男方要有房
在婚戀市場上,有不動產的男性顯然要比競爭者有更多的選擇,因此,造成的局面就是為了突出自身的優勢,往往會把“有房有車”作為競爭的重要籌碼。
當一個年輕男性手裡拿著豪華跑車的鑰匙走進酒吧時,他的搭訕成功率也更高,同理,當一個男性手裡擁有更多的不動產資源時,更有可能受到女性的青睞,無非就是背後代表的是掌控的社會財富更多些。
在當今社會,財富往往體現出主人(或是主人的直系親屬)具有更強的社會適應性。
生存價值從體力變成了財富,或者說是創造財富的能力,能夠提供更優質的生活。
所以,女性選擇有房產的男性其實背後的邏輯在於選擇了更具有社會適應性的男性。
2
女性婚前買房比例增加
當下社會性別比例的失衡。
這種情況更是變相的加劇了男性通過突出擁有房產來提高自己在婚姻市場上的競爭力。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8年末中國大陸總人口139538萬人,從性別結構看,男性人口71351萬人,女性人口68187萬人。
男性比女性的比例為104.64:100,相當於男比女多3164萬人,得到的結論就是:有3000萬左右的男性可能會打光棍。
而中國最大的房地產網站發佈了《2019年女性安居報告》。
數據顯示,2018年,中國女性購房者比例達到46.7%,幾乎逼平男性購房者。
其中,30歲以上單身大齡女青年購房者逐年增加,比例高於平均值。
另一項調查則顯示:74.2%的女性受訪者表示買房沒有接受伴侶的資助;其中45.2%接受了父母資助,29%能完全憑一己之力買房。
在這條新聞下,有幾條被頂的最高,獲幾萬讚的評論寫道:
“女人有錢有房了,要比有對象更有安全感。”
“自己買房住著踏實。”
“對啊,自己有房,車裡有油,兜裡有錢,這就是安全感。
形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隨著教育水平的提升,女性經過幾年的打拼,在經濟上更有優勢,還有就是女性在思想上確實更加獨立了
。
一旦女性完成了精神和經濟的雙重獨立,下一步就會想要買房置業,來獲取安全感和實現階層升級。
對於女性而言,美麗的容顏或許是短暫的,但一棟房子卻是永恆的。
在這種現狀下,結婚後再離婚的情況也愈演愈烈。
3
淮北離婚率增加
在安徽,每三對情侶結婚的同時
就有一對在辦理離婚的夫妻
就這樣的比例在中國還算是排名靠後的
根據全國2017上半年婚姻人口數據
558萬對結婚,185萬對離婚
33%的離婚率!
2012-2017全國上半年婚姻人口數據趨勢
數據統計,2006年至2015年,淮北的離婚數據由1432對逐年上升至5263對。
但是離婚也有真假,有的人為了躲債,有的人為了買房,還有的人,為了孩子上學,進行假離婚。
看看,為了買房子,淮北人都開始假離婚了,為了房子真是什麼招數都想出來了!
那麼,究竟是婚前買房合適,還是婚後買房合適呢?
4
婚前婚後,什麼時候買房合適?
在說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幾個回答。
男方婚前首付買房,不寫女方名字,卻要婚後共同承擔貸款。
1
政策相關
因為現在買房很多還是和政策掛鉤的。
比如:限購,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等等。
在淮北,如果你婚前買房,首套房首付一般是30%,二套房是40%。
如果夫妻雙方其中一個有一套房,還在還貸,婚後想再買房,那這套就算二套房了。
簡單舉個例子:
假如你沒結婚,兩人有60萬,想買2套房,那最好就是在雙方婚前各買一套100萬的房子了。不然,在婚後買2套100萬的房子,就需要付70(30+40)萬的錢了,一下就相差了10萬。
2
假設離婚了
其實離婚的財產分割的知識,就像重疾險一樣,屬於最好是一輩子都用不上,但你一定要知道的東西。
假設你離婚了,那財產分隔的時候,就會考慮是屬於你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到底相差多少呢,我們還是來算一筆經濟賬。
3
婚前買房
婚前買了一套100萬的房子,首付30萬,貸款70萬,房子寫的是你自己的名字,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婚後夫妻兩人共同還貸,每個月還7000元。一年後,貸款還了8萬4,占房款的8.4%,而房子漲到了300萬,但是這時候說要離婚,分房子。
那麼你需要補償給對方的錢,只是他還貸款的部分,和相應的增值部分。
84000÷1000000÷2=4.2%(對方所還佔房款的4.2%)
300萬X4.2%=12.6萬
即你只需要補償給對方12.6萬就可以了,房子還是你的,自己剩餘的利潤為187.4萬(200-12.6=187.4)。
4
婚後買房
婚後買了100萬的房子,你付了首付30萬,貸款70萬,婚後寫雙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
同樣的,每個月一起還7000元,一年後要離婚,而房子漲到了300萬。
那這時候,除去首付30萬帶來的收益,其他所有的利潤都是對半的,如果你想擁有這套房子你要把漲的部分也補給對方。
70萬÷100萬÷2=35%(對方佔總房產的35%)
200萬X35%=70萬
200萬-70萬=130萬
300萬X35%=105萬
如果你想擁有這套房子,你需要補給對方105萬,房子才是你的,而你自己獲得的利潤為130萬(對方獲利70萬)。
而如果你無法證明首付是你的婚前財產,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出資,那就更是對半分了,買房的利潤就會變成一人100萬。
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切割上,先以夫妻協議為主,如果沒有談攏的話,法院判決時的大原則就是「均分」。
5
結婚買房通用情況總結
總結了一下一些通用情況,如果你和對方都是以結婚為目的買房,那麼就簡單分成了4大類情況。
如果是婚前按揭買房:
產權登記,就是指房子寫誰的名字。
如何處理,就是離婚財產切割時按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分。
如果是婚前全款買房的話:
如果你結婚前全款買房,寫了對方的名字,如果有明確證據的表明是贈與的話,那還是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
如果是婚後按揭買房的話:
第一種情況,你結婚後用個人的婚前財產付了首付,寫了你的名字,婚後一起還貸,是先按份處理再按共同共有處理的。
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是判給你的,但是房子還沒有償還的部分及房屋增值價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是上面第二個計算例子。
如果是婚後全款買房的話:
只有7種情況是屬於個人財產:
①婚前,自己付首付,寫自己名字;
②婚前,你的父母幫付首付,寫你的名字;
③婚前,自己全款買房,寫自己名字;
④婚前,父母付全款幫你買房,寫你的名字;
⑤婚後,用自己的婚前財產付首付,寫自己名字;
⑥婚後,用自己的婚前財產付全款,寫自己名字;
⑦婚後,父母付全款,寫自己名字;
不難發現,以上情況,這些條件裡面最重要的就是「寫名」和「首付」。
房子,是一個奇妙的東西,我們總能像西瓜一樣,從不同的層面剖析出我們想要的東西,對於婚前婚後買房,這是一個稀疏平常卻又至關重要的話題,誰也不想結婚後聽到對方的一句:滾,這是我家。
買房,存在了太多的學問,怎麼買,買哪裡,都是需要好好考慮的事情,但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現在想的多一些,以後就會鬧心的少一點,不過希望各位用不上這些方案,對自己和家人好一些。
關鍵字: 買房 離婚 2019年女性安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