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然五年,靴子落地:网售处方药终将破茧而出

当OTC药品可以在网上销售后,很多人都惦念着:处方药网购的那一天也是屈指可期。

然而期待总是五彩斑斓,等待却是望断天涯。网购处方药定音的那只靴子却久久没有落地。

其实,网购处方药一波三折的故事还要从2014年说起。

在2014年5月的时候,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 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是在这份文件中,对“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做了规定。

然而当所有医药行业者都在翘首以盼的时候,这份承载着网售处方药破茧而出的希望的征求意见稿却戛然而止,“转正”遇挫。

之后,国家先后出台了《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和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

网售处方药,也是浮浮沉沉五年风雨,或前探一步,或后收一步,终究只是在这条分界线上徘徊不前。

即便,是在新版 《药品管理法》的酝酿和修订当中,各方意见也是难以归一,争议不断。这也从侧面反映监管部门对网售处方药难下决断、举棋不定,因为如何在网售处方药的安全性与便利性之间寻找一个最佳点,实属不易、无法可依、无案可考。

“互联网+”的东风终将浸透整个医药行业。不久前刚刚通过的新版《药品管理法》终于让网售处方药的争论一锤定音。网售处方药已经正式被国家允许了。当然一些实施细则目前还在敲定当中,预计待新药品法实施后,网购处方药将逐步落地。

当然为了确保网售药品的安全性,首先,网售处方药的主体必须是取得许可证的实体企业。换言之,只有线下有许可证,线上才能够售处方药。

其次,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网售处方药作出了更严苛的要求。其中有这样的硬性规定:药品销售网络必须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处方的来源真实,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另外,网售处方药还要遵守新的药品管理法关于零售经营的要求。

同时,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具体细则,也在国家药监局的主导下快马加鞭起草和制定,即将为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提供规范的行为准则和积极的引导作用。

相信在以上政策的加持下,网售处方药一定能阔步向前、惠及全民。

既然大家都对网售处方药的政策是千呼万唤,那么网售处方药究竟有哪些利好呢?

在药品消费的群体中,慢性病患者、老年人是主力。他们对药品的复购率是相当高的,而且对药品消费的品种相对固定。让他们周期性往返医院或药店拿药,是一件很折损体力和摧残精力的事情,特别是某些年事已高的耄耋老人,行动不便、出行困难,更是心头大痛。

尤其是要远行跨市跨地区拿药的人而言,路费和住宿费等额外支出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对于经济条件差的家庭更是一种负担。

反之,通过网上购买处方药后,足不出户、药品到家、便捷方便多了,尤其是那些子女和父母异地分居或工作的,堪称福音。

可能有些人会说处方购药,也没那么困难呀?诚然,对于那些身处大城市的消费者而言,药店覆盖密度高,住宅区周边药店也是随处可见。当然购药就没有那些苦言抱怨。但是那些身处中小城市、甚至是边远地区的消费者,就没有这样五步一小店、十步一大店的便捷让你体验了。目前三四线乃至五线地区的下沉市场的便捷购药需求并没有被满足,于是网销售处方药的落地将成功解决这一需求。以集中供给,缩短流通环节,送药上门的方式,成功解决了消费者购买处方药的便捷性问题。

另外,通过网购处方药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传统零售渠道往往掌握着信息不对等的优势,同时也有追逐高利润的天性,使得消费者实际购药的价格偏高,然而在互联网平台上,这样的一种壁垒就被成功打破,消费者也能买到自己满意的低价药。

在传统的处方药销售中,消费者是没有选择权的,医生主导了消费者的用药品牌。而医药分家、处方外流之后,医生只负责开处方,而且只能开药品通用名。具体药品的品牌选择权将牢牢掌握在消费者自己手上。

随着处方药互联网销售放开后,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购买处方药。而网上购药的便捷以及可以根据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在线药师指导、以及自己消费水平,选择更适宜的品牌,可以说是网购处方药的一大亮点。

网售处方药政策一旦全面落地,必将撬动医药行业千亿量级的市场增量。同时也会带来药品零售市场格局的重新洗牌。广大的医药行业从业者应该积极行动、粮草先行、早做准备,伸出双臂承接这磅礴的机遇,才能在这场变革中赢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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