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然五年,靴子落地:網售處方藥終將破繭而出

當OTC藥品可以在網上銷售後,很多人都惦念著:處方藥網購的那一天也是屈指可期。

然而期待總是五彩斑斕,等待卻是望斷天涯。網購處方藥定音的那隻靴子卻久久沒有落地。

其實,網購處方藥一波三折的故事還要從2014年說起。

在2014年5月的時候,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就發佈 了《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正是在這份文件中,對“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做了規定。

然而當所有醫藥行業者都在翹首以盼的時候,這份承載著網售處方藥破繭而出的希望的徵求意見稿卻戛然而止,“轉正”遇挫。

之後,國家先後出臺了《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 (徵求意見稿)》 和 《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等法律法規。

網售處方藥,也是浮浮沉沉五年風雨,或前探一步,或後收一步,終究只是在這條分界線上徘徊不前。

即便,是在新版 《藥品管理法》的醞釀和修訂當中,各方意見也是難以歸一,爭議不斷。這也從側面反映監管部門對網售處方藥難下決斷、舉棋不定,因為如何在網售處方藥的安全性與便利性之間尋找一個最佳點,實屬不易、無法可依、無案可考。

“互聯網+”的東風終將浸透整個醫藥行業。不久前剛剛通過的新版《藥品管理法》終於讓網售處方藥的爭論一錘定音。網售處方藥已經正式被國家允許了。當然一些實施細則目前還在敲定當中,預計待新藥品法實施後,網購處方藥將逐步落地。

當然為了確保網售藥品的安全性,首先,網售處方藥的主體必須是取得許可證的實體企業。換言之,只有線下有許可證,線上才能夠售處方藥。

其次,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對網售處方藥作出了更嚴苛的要求。其中有這樣的硬性規定:藥品銷售網絡必須和醫療機構信息系統互聯互通,確保處方的來源真實,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

另外,網售處方藥還要遵守新的藥品管理法關於零售經營的要求。

同時,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具體細則,也在國家藥監局的主導下快馬加鞭起草和制定,即將為藥品網絡銷售健康發展提供規範的行為準則和積極的引導作用。

相信在以上政策的加持下,網售處方藥一定能闊步向前、惠及全民。

既然大家都對網售處方藥的政策是千呼萬喚,那麼網售處方藥究竟有哪些利好呢?

在藥品消費的群體中,慢性病患者、老年人是主力。他們對藥品的復購率是相當高的,而且對藥品消費的品種相對固定。讓他們週期性往返醫院或藥店拿藥,是一件很折損體力和摧殘精力的事情,特別是某些年事已高的耄耋老人,行動不便、出行困難,更是心頭大痛。

尤其是要遠行跨市跨地區拿藥的人而言,路費和住宿費等額外支出也是一筆不菲的支出,對於經濟條件差的家庭更是一種負擔。

反之,通過網上購買處方藥後,足不出戶、藥品到家、便捷方便多了,尤其是那些子女和父母異地分居或工作的,堪稱福音。

可能有些人會說處方購藥,也沒那麼困難呀?誠然,對於那些身處大城市的消費者而言,藥店覆蓋密度高,住宅區周邊藥店也是隨處可見。當然購藥就沒有那些苦言抱怨。但是那些身處中小城市、甚至是邊遠地區的消費者,就沒有這樣五步一小店、十步一大店的便捷讓你體驗了。目前三四線乃至五線地區的下沉市場的便捷購藥需求並沒有被滿足,於是網銷售處方藥的落地將成功解決這一需求。以集中供給,縮短流通環節,送藥上門的方式,成功解決了消費者購買處方藥的便捷性問題。

另外,通過網購處方藥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藥品價格虛高的問題。傳統零售渠道往往掌握著信息不對等的優勢,同時也有追逐高利潤的天性,使得消費者實際購藥的價格偏高,然而在互聯網平臺上,這樣的一種壁壘就被成功打破,消費者也能買到自己滿意的低價藥。

在傳統的處方藥銷售中,消費者是沒有選擇權的,醫生主導了消費者的用藥品牌。而醫藥分家、處方外流之後,醫生只負責開處方,而且只能開藥品通用名。具體藥品的品牌選擇權將牢牢掌握在消費者自己手上。

隨著處方藥互聯網銷售放開後,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線上或線下購買處方藥。而網上購藥的便捷以及可以根據其他消費者的評價、在線藥師指導、以及自己消費水平,選擇更適宜的品牌,可以說是網購處方藥的一大亮點。

網售處方藥政策一旦全面落地,必將撬動醫藥行業千億量級的市場增量。同時也會帶來藥品零售市場格局的重新洗牌。廣大的醫藥行業從業者應該積極行動、糧草先行、早做準備,伸出雙臂承接這磅礴的機遇,才能在這場變革中贏得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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