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醫療衛生、科技、教育、交通運輸領域我省省和市縣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定了!

政府部門要保障醫療衛生、科技、教育和交通運輸等方面的公共服務,少不了財政資金的投入和支出,省和市縣政府在這些領域“幹什麼、誰來幹、怎麼幹”?近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醫療衛生、科技、教育、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並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

規範政府間財政關係,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

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涉及眾多領域,是一個系統工程,被視為財稅改革中“最難啃的硬骨頭”。

省財政廳副廳長李建平表示,推進省和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是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內容。《改革方案》進一步理順了我省醫療衛生、科技、教育和交通運輸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與此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共同形成了我省“1+4”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政策體系,協同系統推進了我省財稅體制改革,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制度設計層面,《改革方案》較為成功地化解了當前省和市縣政府財政事權交叉重疊、共同管理的事項較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規範的問題。”財稅專家、省金融研究院副院長駱祖春研究員認為,《改革方案》明確劃分了四大公共服務領域內的省與市縣政府共同財政事權及支出責任,將極大推動四大公共服務領域內的政府職能轉變進程,塑造出一個現代地方政府在政府治理方式上的應有的規範性的制度形態。

省和市縣誰的財政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

把屬於省級政府的財政事權抓全、抓實、抓好,把不應當管理的事務放手交給市縣,《改革方案》明確了省和市縣“誰的財政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

李建平表示,一方面,省級政府重全局,堅持事權省定,明確省級政府在省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上的決定權;另一方面,通過有效授權,激勵市縣政府做好轄區範圍內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和保障。比如,教育領域《改革方案》提出:“省統一制定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所需經費由省財政統籌省財政資金與市縣分檔按比例分擔,其中:第一和第二檔地區省財政分擔50%、第三和第四檔地區省財政分擔60%、第五和第六檔地區省財政分擔70%。”

“《改革方案》突出了省級政府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職能,省級相應承擔起均衡區域間財力差距的責任。”駱祖春說,《改革方案》的出臺有利於適度加強省級財政事權,將關係全省政令統一、維護統一市場、促進區域協調、落實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確保各領域安全的重大事務集中到省,減少委託事務,以加強省域內的統一管理,提高省級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同時,駱祖春認為,《改革方案》出臺後,以往資金分配“跑部錢進”“撒胡椒麵”的現象將得到遏制,有利於營造市縣政府自主作為、主動作為的外部環境。此外,對於市縣自有財政事權及與省級的共同財政事權中的模糊地帶,省級在加強事前管理的同時,給予市縣政府放權,市縣政府可自主確定特定公共服務事項的市縣標準與水平。比如,醫療衛生領域《改革方案》提出:“對於醫療救助、衛生健康服務能力提升、中醫藥事業發展等不易或暫不具備條件統一制定省基礎標準的事項,由省提出原則要求並設立績效目標,市縣據此自主制定本地區標準,省統籌省財政資金對市縣給予適當補助。”

配套措施足,確保啃下改革“硬骨頭”

值得一提的是,為確保改革順利推進,《改革方案》還提出多項配套措施。

由於改革涉及省和市縣多個政府部門,“協調推進”“市縣分擔”成為了保障改革的關鍵詞。比如,科技領域《改革方案》提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協同推進相關改革。市縣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深化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和科研經費管理改革,不斷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高效配置科技資源,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活力。”

《改革方案》的保障措施還進一步明確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係與邊界,引導和激勵政府、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對四大領域的投入。李建平舉例說,交通運輸領域《改革方案》提出:“切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對能夠市場化運作的交通運輸領域事項,分類有序推進市場化改革,積極引導企業化運營,以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促進社會資本加大對交通運輸領域投資力度。完善財政預算管理制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大力盤活存量資金,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不斷提升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保障水平。”

江蘇經濟報記者 朱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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