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札记

再次走进审判庭,坐在人民陪审员的席位,已然没有了先前的忐忑,但庄严神圣之感依然直逼心房。

今天的案件是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胡某因被害人在办公室里说三道四,歪曲事实,一怒之下,痛打了被害人几个耳光,造成被害人耳膜穿孔,经鉴定,构成了轻伤二级,因而触犯了国家刑律。因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在合议庭合议时,我们感到非常惋惜。如果当时被告人没有那么冲动,能与被害人平心静气地好好沟通,或者请出单位同事从中调解,把事情说清楚,而不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用武力去解决问题,给被害人造成身体的伤害;如果被告人懂一些法律法规,也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法庭上,从被告人的陈述中得知,其是一位外来打工者。站在被告席的她,一脸凝重,数次表达自己非常后悔,希望从轻处罚,甚至恳请不要判刑。但国家的法律法规神圣而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可亵渎!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看似人身是自由的,但在被告人的人生之路上却留下了抹不去的污点。如果她明白她的这段经历将来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家庭,影响到自己子女的学习、工作与生活,一定更是后悔!我想说:当你怒不可遏时,当你扬起巴掌时,当你将挥动拳头时,请务必告诫自己:冷静,冷静,再冷静!千万不要因一时的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而后悔终生!

(靖江外国语学校:商永洁)

陪审员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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