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有严格的购房资格,也还有各种补贴,如购房补贴、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创业补贴等,吸引着各类人才聚集,近期有粉丝给小编留言,关于长沙人才购房补贴的相关事宜,目前在长沙购房补贴最高6万,租房补贴最高1.5万元/人/年,
今天整理相关政策跟大家分享一下。租房补贴指南
落户长沙并在长沙工作,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以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那么,长沙租房和生活补贴怎么申请呢?
范围对象
1、落户长沙;
2、在长沙工作;
3、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在长沙工作包括:
申请人与市域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在长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申请人在长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在长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申请人与市外注册登记单位签订合同、具备长沙户籍、工作地在长沙、在长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发放标准
博士:1.5万元/人/年;
硕士:1万元/人/年;
本科:6000元/人/年;
发放期限为2年。
发放时间
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按月据实发放。
申请材料
1、《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花名册》及电子文档(单位申报时填写)
2、《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及电子文档(须签字才能上传);
3、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非必要);
4、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本人户籍内页原件;
5、 劳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封面、合同期限页及签字盖章页);
申请地点
购房申请办事指南
据《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含),首次购房后,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申办条件
1.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等三类人才购房后,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区域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
2.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购房后,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3.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长首次购房后,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资料
一、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等三类人才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购房补贴领取申请表(不需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
3.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出具所购房屋经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
购买存量房的,出具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
4.市委人才办出具的入选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认定材料和长沙市人才绿卡;
5.五年内(以交契税之日起算)住房不得交易的承诺书。(申请窗口领取)。
二、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购房补贴领取申请表(不需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及在长新落户证明材料(2017年6月21日起由所在高校或市外户籍地迁入我市取得长沙户籍);
3.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4.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
5.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出具所购房屋经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
购买存量房的,出具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
三、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购房补贴领取申请表(不需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
3.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查询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
4.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出具所购房屋经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
购买存量房的,出具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报购房补贴领取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网点。
2、符合资格的,并在市级媒体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款全额拨付至个人账户。
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全年受理,每季度审批。
受理部门及地址
购房补贴的申请由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德政园网点受理。
地址: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房产交易大楼三楼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731-84662152
注意
1、新落户是指2017年6月21日起由所在高校或市外户籍地迁入长沙取得户籍;长沙市域内的户籍信息异动不属于新落户;购房补贴标准以购房时已取得的学历为准;首次购房时间必须在2017年6月21日之后,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房以权属证书发放时间为准。
2、“首次购房”是指在长沙第一次购房,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任何房屋信息记录;
3、“首套购房”是指所购房屋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目前在长拥有的第一套住房。
4、申请了租房和生活补贴,也可以再申请购房补贴,不矛盾。
5、购房补贴也可以在长沙人才APP上面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