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費數萬元卻沒有考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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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來自深圳的李陽(化名)等人,與某中醫培訓機構的代表殷智等人坐到了協調桌前,要求公司退還他們報考中醫醫術確有專長醫師資格考核(下稱中醫確有專長考核)培訓費用。此前,他們分別向該機構繳納了1.8萬到3.5萬元不等的費用,最後卻連參加考核的資格都沒有。

交費數萬元卻沒有考核資格

長期以來,中醫藥界持續呼籲,應採取更適合的方式讓一些確有專長的民間人才“合法化”,鼓勵中醫藥發展。
不同於執業醫師的考試,中醫醫術確有專長的考核主要採取專家現場集體評議的方式,為了確保中醫專長醫師的質量,上述“辦法”對報名參加考核的考生提出“五年”的臨床實踐要求。
澎湃新聞調查發現,2017年《中醫藥法》實施以來,各地陸續開始展開中醫醫術確有專長的考核工作,然而隨之滋生的培訓機構,鼓吹原本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報名,並冒充有關部門承諾幫助通過資料審核,以此收取鉅額培訓費。
一段時間以來,四川、陝西、廣東等多個省中醫藥管理局均通過官方渠道發佈聲明,提醒考生警惕各類培訓機構冒充官方名義收取費用、切勿上當受騙。
2019年1月30日,廣東省公佈的報名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出爐,李陽所在的培訓班近百名學員,無一通過審核。此前,李陽在內的560餘名報名人員均已通過了深圳市的二級審核,最終僅有5名拿到了考核的入場券,通過率不足1%。
資料審核落選讓李陽等人暫時夢醒,他們急於向培訓機構討回損失的培訓費,不斷通過信訪、投訴等方式維權;而與此同時,深圳與廣東兩級審核標準的差異,也讓這一考核辦法遭受質疑。


多名中醫藥領域知情人士告訴澎湃新聞,政策出臺的初衷雖好,但在實際操作中,各省市對民間中醫人才的需求不同,加上各地監管部門對於證明材料的審核並沒有明確的標準,各地的審核能力差異較大,所以材料的通過情況也有較大差異。
“雖然通過立法把這個事情推到了公眾面前,但實際從頂層設計上尚待明確的考核標準,一些省份自己的標準也經不起推敲。而且,現在連許多中醫藥大學正規培養出來的本科生就業都有困難,社會上一些魚龍混雜的所謂中醫人才,如何去甄別?”國內一名中醫藥領域知名專家向澎湃新聞感慨。

交費數萬元卻沒有考核資格

失靈的“報名培訓班”
海南人譚麗(化名)並沒有接受過系統的中醫訓練,自學中醫幾年,在婦科和女性祛斑祛痘調理方面頗有心得,閒暇時給親戚朋友做一些簡單的治療,時間長了便想開一家自己的中醫診所。
據其丈夫告訴澎湃新聞,在瞭解到中醫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的相關政策後,因為擔心自己資質不足無法順利通過資料審核,最終選擇了一家承諾“包過審核”的培訓機構。

同一培訓班的多名學員稱,該培訓班多名負責人具有針灸按摩協會的頭銜,在招生時宣稱,團隊與多名中醫專家熟識,不僅幫助解決中醫專家推薦信,還與審核資料的主管單位人員熟識,確保能為學員取得考試資格。據李陽等人統計,該培訓班約有百名學員,分別通過不同經手人向該機構繳納了1.8萬到3.5萬元不等的培訓費。

澎湃新聞獲得的一份包括報名人員身份證號、推薦醫師等詳細信息的名單顯示,2018年共有560餘名考生通過深圳市級的材料審核,譚麗等多名該培訓班的學員均在列。

然而,在2019年1月30日廣東省中醫藥管理局公佈的報名審核通過人員名單中,全省僅有140名通過省級資料終審獲得參加醫師資格考核資格,僅有4人來自深圳。4月9日公佈的考核合格人員名單中,約有92人通過了最終考核,而來自深圳的僅剩1人。

對此, 一位不願具名的省內地級市中醫藥管理局局長向澎湃新聞解釋,廣東省在審核報名人員資料時,尤其注重報名者是否是在正規醫療機構及執業醫師指導下進行醫療實踐的經歷。

該工作人員也強調,類似譚麗這種在培訓班內學習的經歷是不能被承認的,因為培訓班不能算是正規的醫療機構,無法有效證明其是否已有足夠的臨床實踐經驗。

譚麗所在的培訓班負責人事後在協商群中稱,該培訓班在深圳市級審核通過率非常高,“如果不是省裡一刀切,我相信省級審核通過率也不會低,只是沒有如果。”

近日,該培訓機構一名負責人在電話中向記者表示,培訓班並未向學員承諾“包過資格審核或考核”,目前正在協商退款比例,但雙方分歧較大。


交費數萬元卻沒有考核資格

萬元的投入,最終卻連參加考試的資格都沒有,但以類似宣稱噱頭招攬李陽等學員的培訓機構並不在少數。澎湃新聞檢索發現,網上充斥著大量中醫確有專長報名信息和培訓機構,甚至有一些機構在舉辦活動中邀請了不少權威專家站臺。

今年3·15,深圳本地媒體也曝光了另一家類似的培訓機構,與李陽所報名的培訓班相仿的是,兩個培訓班的負責人原本均從事針灸按摩等工作,打著師承名義招收學員,而結果一樣,學員們連參加最終考核的資格都沒有,鎩羽而歸。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2017年以來,廣東、四川、陝西等地的中醫藥管理局也均針對中醫醫術確有專長培訓機構冒用官方名義進行宣傳、解決政策進行闢謠、聲明。2019年4月15日,陝西省中醫藥管理局甚至發佈“再次聲明”,提醒切勿上當受騙。

為民間中醫“開門”
在培訓機構的招攬話術中,將這項剛剛開展的“中醫轉正”考核機會形容為“機不可失”,事實上也反映了長期以來絕大多數民間中醫從業者處於灰色行醫地帶的尷尬境地。

原因就是,一些民間中醫人才雖然具備多年的實踐經驗,但由於學歷等原因,無法參加和難以通過現有的醫師資格考試,而中醫藥界也認為,西醫教育模式下的醫師資格考試,無法衡量民間中醫的真實水平,業內對建立符合中醫藥特色的管理制度的呼籲由來已久。

讓中西醫“兩條腿走路”並非易事。澎湃新聞梳理發現,早在2000年,國家中醫藥管理部門起草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發佈後,始終懸而未決。


2006年,原衛生部第52號令《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發佈,分類為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和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其中師承出事要求學滿3年,確有專長考核要求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考核通過後,持《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和《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可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對此,國內一名中醫藥領域知名專家告訴澎湃新聞,第52號令下發後,部分省市中醫藥管理局積極性不高,一些地方在彙報時明確表示沒有選拔需求,“一些城市自己的中醫藥大學規範培養出來的學生就業都有問題,民間中醫裡面魚龍混雜,更是難以甄別。”

2013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佈關於貫徹落實第52號令的通知,“部分省份對文件(第52號令)的貫徹力度不夠,對某些條款理解把握不一致,影響了52號令的實施效果。”

通知要求部分省市在當年底啟動轄區內考核工作,同時對一些省市流於形式的考核方式給予否定,杜絕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參加考試。


2017年《中醫藥法》的頒佈,則讓針對民間中醫人才的考核辦法從法律層面上予以落實執行,“頂到了法律層面,不落實等於違法。”上述專家表示,此後從國家層面到省市級的落實工作緊密地開展起來。
在此背景下,2017年12月20日,《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辦法》規定,通過師承、家傳等非學歷教育方式學習中醫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核通過即可獲得醫師資格並註冊行醫。

儘管主管部門從政策上打開了民間中醫合法化的通道,但中醫藥界人士對於該管理辦法的爭議仍存。
中國中醫科學院首席研究員、中國針灸學會會長、世界針灸學會聯合會主席劉保延曾在《中醫藥法》實施後表示,民間中醫是中醫藥的重要補充,但經過幾十年的中醫藥正規教育和執業化管理,絕大多數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是在民間,所以在“轉正”民間中醫時要進行很好的鑑別,將那些確有專長、安全性好的民間中醫找出來,杜絕那些安全性差、療效不確切的民間療法,是非常關鍵的環節。


“如果不認真甄別,魚龍混雜,只會使此項法規的意義體現不出來。‘好事辦好’是關鍵。”劉保延說。

“漏洞”難堵
在談判過程中,李陽所報名的培訓班負責人反覆強調,此次機構大範圍的報名審核通過失敗,源於廣東省中醫藥管理局在材料審核時過嚴。更有一些網絡聲音稱,其他省份的考核通過率高達70%,而深圳市此次考核通過率不足1%。
據澎湃新聞從廣東省中醫藥管理局官網獲悉,在此次考核中,全省共有140人獲得報名資格,最終共92人通過考核,考核通過率達到65.7%。
真正卡住落選考生的是獲得考試資格前的三次資料審核。
根據《辦法》規定,考生在提交報名資料後,需經過區(縣)、市、省三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的初審、複審和終審,通過之後才可獲得最終的中醫確有專長考核資格。
不同於執業醫師的考試,獲得報名資格的人員,在考核時主要採取專家現場集體評議的方式,以現場陳述問答、回顧性中醫醫術實踐資料評議、中醫藥技術方法操作等形式為主,必要時採用實地調查核驗等方式評定效果。
為保證中醫專長醫師的質量,《辦法》對報名參加考核的考生提出“五年”的臨床實踐要求,這也是區(縣)、市、省三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的初審、複審和終審時,主要審核的內容。


第一種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時要求已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五年;第二種則是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要求具有醫學淵源,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或者《中醫藥法》施行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的。
而不少培訓機構,正是看中了可以通過資料作假等方式來達到第二種報名要求,成功招攬了一大批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參加考試。
例如,廣東等省的細則要求,報名考核的考生必須在申請時附有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推薦。
據李陽透露, 他們在準備報名材料時,兩份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的推薦由培訓機構幫忙搞定,在這之前他們並不認識推薦的醫師,只在準備材料過程中見過幾次。
儘管《辦法》對於推薦醫師作假、舞弊情形規定了嚴格的處罰,但在實際操作中,對於醫師推薦的審核手段卻非常有限。
“目前基層審核主要以回訪為主,更多的是依靠推薦醫生的醫德和自覺。一些地方工作不細緻,就可能產生漏網之魚。”前述某地級市中醫藥管理局局長告訴澎湃新聞。
除此以外,醫術專長的證明材料和患者推薦證明也是材料偽造的“重災區”。

根據廣東的實施細則,考生應提交“由長期臨床實踐所在地縣級衛生計生中醫藥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證明;或者十名以上患者的推薦證明,推薦證明經患者同意,應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及疾病診療經過和療效。”
李陽表示,培訓機構安排了專門人員教授申請材料的書寫,至於無法提供的處方論述等材料,培訓機構表示可以偽造。
對此,不少中醫藥管理部門也似乎並未能杜絕過關。多名考生表示,在等待報名資料審核過程中,其推薦的患者並未接到任何回訪的電話。李陽所在培訓班學員,在機構的運作下,絕大多數都通過了深圳市的報名資格審核。
上述提及的中醫專家所在機構承接了所在的地區師承培訓工作,“雖然尚未正式開展,但至少將來實施後,五年時間內的培訓、考核還是可控的,最難甄別的是第二種,提供的證明材料都可能作假,各地的審核能力也都有差別。”
事實上,早在原衛生部第52令下發後,部分開展考核的省份在實施過程已出現類似情況。前述2013年的通知文件中提及,原先評價實行的“選30名居民和30名患者對確有專長人員技術專長進行評議評價”,由於容易流於形式,因此停止執行此條規定。

該通知要求,各省級主管部門“對申請確有專長考核人員的資質應嚴格審查,確保資料真實可靠。要規範考試程序,加強對考官的培訓,統一考核標準,嚴肅考風考紀,增大工作透明度,確保公正性和公平性,杜絕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參加考核。”
考核標準遭質疑
未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後,李陽所在的培訓機構負責人發給學員一份名為《2018年廣東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審核不通過人員名單(深圳)》中顯示,大部分報名者由於“申報材料不真實、不齊全、不規範”或“申報材料有中醫基礎理論常識性錯誤”而無法獲得報名資格。
該機構負責人認為,導致學員報名失敗的原因是“政策有變”、“省裡一刀切”,並稱培訓機構同樣是“受害者”。
澎湃新聞從多方信源獲悉,廣東省終審名單公佈後,部分民間中醫協會組織向相關主管部門的終審標準提出異議。
對於報名需兩名中級職稱以上中醫師推薦的細則要求,質疑聲音認為缺乏合理性,“實際上大部分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都不認識相關科目的中醫師,何況是中級以上的醫師。
此外,對於需要由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或縣級計生、中醫藥主管部門為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出具實踐滿五年以上的證明,也有人提出,“報考人員無法從法律上和任何一條地方法規上找得到村委會、居委會有這方面的職責或權力的依據,實際上絕大多數單位都拒絕給報考人員開具相關證明,即使報考人員在當地已實際從事了多年的中醫醫術實踐活動。”

對此爭議,前述某市中醫藥管理局局長透露,廣東省是嚴格要求必須在正規醫療機構、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從事5年以上實踐活動的才被認可,“如果是跟師或家傳醫術,其師傅所在醫館也必須是有資質的,類似農村醫生的經驗也是不被認可的。”
對於廣東省終審的嚴防死守,上述中醫專家認為,“說到底,從頂層設計上來看這套方法並沒有給出明確科學的選拔標準,加上各級領導對此的看法不同,所以導致不同地區考核標準的差異巨大。”
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以來,10餘個省市均陸續出臺了施行細則,從已有考核結果的數據來看:陝西2018年獲得先行考核資格的共有144人,通過考核的有103人,通過率71%;廣西2018年參加最終考核的有2540人,156人通過考核,通過率為6.1%;廣東2018年的考核結果,共有92人通過考核。
從數據上看,雖然獲得報名通過審核的數據差距較大,但最終通過考核的人數均在百名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省雖然尚未公佈2018年考核通過名單,但從官網先後公佈了兩次報名通過審核人員名單來看,人數從4000餘人減少到3000餘人,疑似調整了報名資格審核的終審標準。
針對此次深圳報名人員的大規模落選事件,上述中醫專家認為,究其原因在於,各地對於民間中醫人才的需求不一,“一些沿海發達地區的正規中醫藥大學培養出來的大學生就業都有困難,相比之下,西部欠發達地區更需要民間的一些有口碑的中醫人才來補充當前相對睏乏的醫療資源,況且本身農村地區也有滋養中醫人才的土壤。”

一項踟躕多年、最終以立法方式推進的民間中醫人才的選拔管理辦法,在各類培訓機構的鼓動下遭遇了報名人數的井噴,部分地區嚴防死守的審核門檻背後模糊的審核標準遭受質疑,而業內對民間中醫人才選拔措施是否值得開展的爭議再起。
矛盾背後,民間中醫從業者的報名熱情仍不斷高漲。李陽向澎湃新聞表示,等解決了退款問題,他準備繼續參加報名,之前的推薦醫師也會繼續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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