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級檢察院聯合救助貧困戶, 檢察長慰問關懷讓檢察溫情延續

感謝黨和政府的好政策,感謝檢察院領導的關心,幫我家解決了目前的生活困難!”被救助人黃某某激動地連連感謝著。

4月27日,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林鼎立檢察長帶領該院第七檢察部主任,在灌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羅小軍、灌陽縣政法委副書記劉大東的陪同下,將司法救助金送到被救助人黃某某、易某某家中,在陽光明媚的春日裡,為這個遭受重創的家庭送去司法溫暖,讓這份檢察溫情延續。

灌陽縣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瞭解到,被救助人黃某某、易某某分別是一起故意殺人案中被害人的妻子、兒子,該家庭系建檔立卡的精準扶貧戶。被害人易某某是被告人易某某的爺爺,而被告人曾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被害人生前與妻子黃某某、兒子易某某、兒媳易某某共同生活,且是家中身體健康的唯一成員。其被殺害後家中失去了主要勞動力,被救助人易某某系貳級智力殘疾,無勞動能力,靠低保及重殘、困殘補貼生活;被救助人黃某某年近80歲,患高血壓病(高危組),因長期彎腰駝背已喪失勞動能力;被害人兒媳易某某系精神貳級殘疾,需長期服藥控制,不能外出打工,因此家庭生活極其困難。

灌陽縣檢察院針對該情況對被救助人啟動司法救助程序,並將案件層報桂林市檢察院申請啟動市、縣兩級檢察院聯合救助。這個案件引起了桂林市檢察院領導的高度重視,與灌陽縣檢察院領導及承辦人多次驅車趕到被救助人家中及當地村委會了解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向政法委申請司法救助金,最終兩級檢察院為被救助人爭取到了幾萬元救助金,為被救助人解決生活燃眉之急,安撫心靈創傷,重振生活信心和希望。

兩級檢察院聯合司法救助的聯動方式,讓生活困難的司法救助申請人在疫情期間也能感受到司法溫暖,檢察機關將司法救助工作與精準扶貧工作相結合,體現了檢察機關司法為民、司法扶貧的特色和優勢。司法救助與扶貧攻堅戰有著密切關係,打贏脫貧攻堅戰,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標誌。國家司法救助是扶危濟困的民生工作,檢察機關主動融入脫貧攻堅,積極開展對貧困當事人的救助工作,對於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具有重要司法價值和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也是新時代檢察工作講政治、顧大局的必然要求和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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