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娘亲说,我刚出生时,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宛若星辰,所以给我取名晓星辰。

师傅说,刚遇见我时,总角的年纪,眼中却有无尽的悲悯,所以她收了我当关门弟子。

宋岚说,他怪我,他怨我,他情愿瞎了也不想再面对我,所以......我把眼睛给了他。

当“霜华”覆于颈间,冰冷刺骨,可它明明夺去了那么多性命,应该的,不应该的,怎么就暖不热它的身体,如同暖不热那个人的心。所以,我宁愿魂飞魄散,也不愿去地狱遇见他,他,和他们。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人生,在一场又一场的遇见中选择,你不能决定遇见什么,但你的选择又会决定你的下一场遇见。

遇见抱山散人时,我决定拜她为师上山修炼。师傅从不看重门派血缘这些东西,她让普通人家的孩子和流浪孤儿们,也能拥有仗剑天涯,除魔卫道的梦想。

但是后来,师傅加了一条门规:凡入她门下,需立重誓,一生不得出山门,不然就与她派再无瓜葛。我想可能是因为延灵师兄和藏色师姐的事情,让师傅心生悔意和倦意,所以才想避世不出。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虽然师兄师姐都是因为下山后惨遭不测,可还是没有阻挡住我对外面世界的渴望。一身武艺,一腔孤勇,满腹理想,满心热血,我想在这世家林立的江湖,为天下大道,破门户之见。

尤其是在我遇见宋子琛之后。他随他的师傅白雪阁阁主拜访抱山散人,我却与他一见如故。轻血缘传承,重志同道合,我们相约结伴夜猎。

我选择下山,跪在师傅的面前,最后一次以弟子身份磕头拜别,师傅默然良久,终究一声叹息:“星辰坠凡尘,清风归九天,好自为之吧。”不想,竟一语成谶。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明月清风晓星尘,傲雪凌霜宋子琛,那是生命中最快意的时光。我们斩妖除魔,我们卓尔不群,没有各种世俗牵绊,不必权衡利弊得失,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

直到,我们遇见薛成美。那个英俊讨喜,一笑时露出一对虎牙,可爱中又有些稚气的少年,竟是恶贯满盈,臭名昭著的流氓。栎阳常氏灭门,五十一条性命,他轻描淡写地笑言:“手是自己的,命是别人的。区区五十多个人而已,怎么抵得过我一根手指?”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追逐半月,我和子琛终于将薛洋拿下,不想在那里遇见了魏无羡和蓝忘机。世家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如玉公子,竟对我和子琛羡慕不已。

有时候,身份也是一把双刃剑,是成就,也是束缚。享受身份带来的便利,相应也要付出代价和承担责任,最重要的莫过于失去随心的自由。

但魏无羡身上有一种世家子弟所不具有的特质,他身处正道大统,却漠视规则,洒脱不羁,眼里有光,心中有火,满身的天真和骄傲。尤其当得知他的母亲竟是我那传说中古灵精怪的师姐时,我更是由衷地看好他,假以时日,这个少年必能成就一番惊天伟业。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分别之时,草木繁盛,阳光强烈,路的这头是我和子琛,路的那头是他和蓝湛,俱是一黑一白,并肩而立,我甚至开始隐隐期待他们二人能追赶上我们的那一天。可我没有想到,这竟是今生我与他们唯一的相见。来日方长只是一种美好愿望,世事无常,才是人生常态。

因为意外之喜,我竟忽略了薛洋不怀好意地告别:“晓星辰,你可别忘了我呀,我们走着瞧!”我没有忘记他,却忘了人心叵测,人性善变。

常萍反口,金光善力保,薛洋竟逍遥法外,不知所踪。子琛先回白雪阁探望师傅,我转道去找常萍追查真相。不曾想,当我们再见时却已是天翻地覆,恍如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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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阁被屠,子琛眼里流着血,话里带着刀:“晓星辰,别再让我看见你。”薛洋知道怎样才会让我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善良和罪恶的交战,很多时候并不是以彼此力量的强弱而决定结果的。有人因为懂得, 才无情。而有人因为懂得,会慈悲。向善的信念,会让人平白生出无尽的勇气,无穷的决心,以及虔诚又悲壮地孤注一掷。

我无法把命赔给子琛,因为我还有必须要做的事情没有完成,所以,我把眼睛赔给了他。从此,山高水远,让我的眼睛陪着他一路前行,让我的眼睛照看着他喜乐平安。

对生命而言,接纳才是最好的温柔,不论是接纳一个人的出现,还是接纳一个人的从此不见。

他日重逢,便待来生吧。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永远别恨对手强大,风光还是落魄,姿态一定要好看。即便伤口无法痊愈,至少疼痛能随着习惯慢慢麻痹。我逐渐适应了失去眼睛的生活,却不知道那个光芒四射的少年已在江湖搅起一番腥风血雨。

那与生俱来的棱角,经历打磨的锋芒,终于冲破了他为自己戴上的枷锁,在被逼到走投无路时展现出来。他跨过满目疮痍的大地,踏过魍魉鬼魅的人间,直至征程的最后一刻,站在阳光下拥抱永远的解脱与自由。

有些人,不是活一辈子,不是活几年,几个月,几天,而是活那么几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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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得韶华刹那,开得满树芳华,如今韶华依旧,芳华却已逝去。我在桂花树下给魏婴烧了纸钱,希望他能在那边遇见师姐和姐夫,再给他一个温暖的家。

再次踏上征程,世家重创休整,人间妖魔隐隐有爆发的趋势,诓扶大道刻不容缓。凡心所向,素履所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时间仿佛一曲悠长的挽歌,从呼啸的寒风中刮向茫茫山林,消失在苍茫渺远的天际。桃枝硕硕,白雪皑皑,我遇见了一个爱笑爱吃糖的男人。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爱笑的人,通常都讨人喜欢,比如魏无羡。

爱吃糖的人,通常都像小孩子,会玩会闹会逗。

一见成欢,日久生情,我没有想到,我们竟在这个地方停了下来。原来,人都是贪恋温暖的。没有眼睛的人如浮萍一般,漂漂荡荡,也许孤单太久,会为了风筝底下的那根线,倦鸟晚归后的那个巢而驻足。

我们抽签决定谁去买菜,但他经常作弊。

我们一起做家务活,修房打扫,但他经常偷懒。

我外出时,会带糖给他。每次,他的笑声里都是甜蜜。

后来,他带我一起出去夜猎,斩杀的“邪祟”越多,他笑得越欢快。直至有一次,我在家门口斩杀了一只袭击他的“邪祟”,他竟笑得不能自已。

后来的后来,我终于明白,他之蜜糖,我之砒霜。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揭穿真相的那一刻,他说出的每个字音都像是魔咒,从深渊最底缓缓催出暗黑的兽,每一只都张着血盆大口,举着锋刀利刃,将我撕咬吞噬,将我千刀万剐,将我凌迟处死。

颤抖着跪在已成傀儡的子琛面前,这一次,眼里流血的人换成了我。薛洋说得对,都是我的错。眼瞎心盲,迷了自己。我给他的每一颗糖,都变成了玻璃渣子,由我自己生吞下去,扎穿五脏六腑,剖了心,挖了肝,血流成河。可还是洗不净“霜华”上的冤魂。

薛洋不仅断了手,更断了根,在灵魂里生生地扭曲。他在充满憎意的灰色和暗无天日的黑色中游走,满身泥泞,满心罪恶。这样的他,竟终于让我同流合污,满手鲜血,肮脏不堪。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做了自己最痛恨的事,害了自己最在意的人,违背了自己的誓言和信仰,摧毁了自己的名声和意志,人间太冷,人间太痛,人间太苦,人间太悔,而万死仍不足以弥补。那一瞬间,我终于明白魏无羡跳下不夜天时的心情。

“饶了我吧”,留下在这世间的最后一句悲鸣,我用我的命祭了“霜华”,可我知道,不会有人愿意原谅我。那就碎掉所有的神识,让我彻底地烟消云散,不要在这世间留下一丝一缕的痕迹。

闭上眼睛,远方铅灰色渺远的天穹下,所有记忆化作碎片,犹如下了场鹅毛大雪,纷纷扬扬随风远去。徒劳又绝望地挣扎消失了,所有力气都被彻底抽空,化作白茫茫的虚无。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我不知道,失去我,竟是对薛洋最大的惩罚。他用锁灵囊收集了我一点点灵识碎片,守一无人城,候一不归魂。可我,已不配活在这世间,而他,也不配再吃我的糖。

我不知道,魏无羡竟然重生,与蓝忘机联手,最终斩杀了薛洋,救活了子琛。他们终于没有辜负我们的期许,维护一个有理想,有希望,有正气的人间。

我不知道,子琛清醒后,背负起我的“霜华”,怀揣着我的灵识,用我的眼睛一起看尽世间潮起潮落。负霜华,行世路,一同星尘,除魔歼邪!他默默期待着有朝一日,可以对我说:“对不起,错不在你。”

天地漫长,时光永远。我已经不想再知道。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霜华敛去君珍重,再无明月送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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