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檔案如何整理、移交、查閱、鑑定和銷燬?

企業檔案是企業在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和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對企業來說重要的價值資料。那麼企業檔案如何整理、移交、查閱、鑑定和銷燬?

企業檔案如何整理、移交、查閱、鑑定和銷燬?

檔案的整理、著錄、統計和開發利用

(一)企業檔案管理部門對新歸檔的檔案,應按檔案管理標準及時加工整理,科學分類和編目,入庫上架。

(二)檔案管理部門對整理好的案卷,應按國家標準《檔案著錄規則》及有關規定進行著錄和標引,並及時輸入計算機,以備檢索。

(三)檔案管理部門要做好對新入庫和移出檔案的登記及填寫移交清冊工作,準確記錄檔案庫存數據。按規定上報年度歸檔及利用等情況的統計數據。

(四)檔案管理部門應不斷地進行檔案的信息加工,努力提高現代化的檢索水平,逐步完善各種利用工具,積極開展檔案的編研工作,大力開發利用檔案信息資源。

(五)建立開發利用效果反饋記錄。檔案管理部門應建立服務跟蹤記錄。收集利用效果信息,總結開發經驗,使開發利用形式和內容更加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

企業檔案如何整理、移交、查閱、鑑定和銷燬?

檔案移交

(一)各單位的專(兼)職檔案員對本單位歸檔文件材料的齊全、完整與準確情況檢查整理後,編制移交清冊,由所在單位或項目負責人簽字核准後向公司檔案部門移交。重要項目的文件材料移交時應編寫歸檔說明。

(二)移交時需填寫移交清冊一式兩份,經接交雙方當面點清簽字後各持1份備查。對不完整、不準確或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檔案不予接收,待補充齊全達到要求後,再辦理移交手續。

企業檔案如何整理、移交、查閱、鑑定和銷燬?

檔案查閱借閱

(一)公司的各類檔案主要是為公司的生產建設、經營管理等各項工作提供利用服務。

(二)公司在崗職工確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的,須履行以下批准手續:

1、員工查閱、借閱本部門、本職工作範圍內的一般檔案,需辦理檔案審批手續,由利用檔案的經辦人將《檔案利用介紹信》填寫齊全後,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公司主管和檔案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

2、借閱會計檔案、審計檔案,一般只限其形成歸檔單位,憑檔案利用介紹信經其單位負責人和檔案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公司其他單位借閱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借閱房地產檔案從嚴控制,僅允許公司房地產業務主管部門的主管人員利用,憑部門檔案利用介紹信經其負責人、公司主管領導和檔案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可借閱房地產權證書。

4、借閱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書,公司業務主管部門憑單位檔案利用介紹信經其負責人、公司主管領導和檔案部門負責人批准。改變營業範圍等實質變更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准。

5、重要的歷史照片、文書檔案、電子檔案原件、印章檔案不提供借閱服務,利用時可提供複製件或其他服務方式。

(三)公司之外的單位來訪人員要查閱一般檔案,須憑單位介紹信經公司主管領導和檔案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特殊情況也可經公司業務主管部門批准並由其業務主管人員陪同到檔案部門辦理查閱手續。查閱只限在閱覽室閱覽。

(四)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鑑別利用者的身份,防止因無償提供檔案而造成企業損失。下列單位及其人員一般不得借閱檔案,如遇特殊情況,須持本單位領導、公司主管領導和檔案部門負責人簽字的介紹信並交納抵押金,方可借閱,借閱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天。

1、屬於分流性質、自負盈虧、又不履行歸檔義務的公司實體;

2、離退休人員、內退人員和待崗人員;

3、外單位人員及合資企業的外方人員;

4、多次違反檔案利用規定或造成檔案損失的人員;

5、其他不宜借閱檔案的人員。

(五)涉密檔案的查閱、借閱應由公司保密委員會和公司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執行。標有密級的檔案概不借出。

(六)查閱、借閱檔案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佈、複製檔案(是指對檔案進行復印、掃描或翻拍)不得擅自贈送、轉借、交換、出售檔案,不得擅自攜帶、運輸、郵寄檔案及其複製件出境。應愛惜檔案,為確保所借檔案的完整和安全,查閱時不得吸菸、喝茶;不準對檔案進行塗改、抽換、偽造、盜竊、隱匿和擅自銷燬,有上述行為或造成檔案丟失、損壞的直接責任者,對其進行問責和追究。

(七)凡利用證件類複印件時,檔案管理人員須將複印件與原件認真核對,確保完全無誤,加蓋複印章,並註明用途。

(八)脫產學習或到外地工作半年以上者,在離開本單位前必須清還所借檔案。出國學習、工作、探親和調動工作者,在離開本單位前均需清還所借檔案,否則主管部門不予辦理離開公司的簽字手續。

(九)借出檔案應按期歸還,如還需繼續利用,應向檔案部門說明情況,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辦理續借手續的,檔案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停止其借閱權。

(十)檔案借出和歸還時應認真清點張數和頁碼,確認無誤後方可註銷登記,如發現缺頁、缺卷等現象,應立即追查處理。

(十一)因借閱檔案解決重大問題,併產生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應填寫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

(十二)向檔案部門歸檔的單位和人員,對該檔案享有優先使用權,並可對檔案中不宜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使用的意見,檔案部門維護其合法權益。

企業檔案如何整理、移交、查閱、鑑定和銷燬?

檔案的鑑定和銷燬

(一)檔案管理部門庫存檔案的鑑定,按有關檔案保管期限表進行。

(二)對到期需要銷燬的檔案,由檔案管理部門提出鑑定的類別、範圍、意見,請檔案形成單位審查後,報檔案鑑定小組進行鑑定。

(三)經鑑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檔案應重新劃定保管期限。

(四)經鑑定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應填寫銷燬清冊,由鑑定小組簽字,企業法人批准後,由兩人以上進行監督銷燬,銷燬清冊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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