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手指換70萬理賠款:騙保害己,以身試法不可取

騙保,是保險行業屢禁不止的一種金融詐騙行為。

這份決定著鉅額利益歸屬的保單,有人為了它偽造事故,也有人為了它不惜殺人犯法。

而45歲的陳大壯,接連獲得了70萬賠付,代價則是3根手指。

事情發生在2013年10月13日,保險調查員接到了一份申請理賠的資料:

陳大壯,45歲,戶口所在地東北某省,因在田間勞作時不慎割斷手指,申請理賠。

3根手指換70萬理賠款:騙保害己,以身試法不可取

圖片來源:攝圖網

照片上,一隻被包紮的左手失去小指,傷口滲出的血染紅了紗布,其餘四指也滿是血汙和泥土。

在確認客戶真實發生意外後,這宗案例簡單明瞭、資料完善,所應賠付的意外傷害險理賠款——5萬元也在第一時間支付給了陳大壯。

2014年9月,這家保險公司再次接到了一條理賠信息:

客戶陳大壯,投保我司的意外傷害險,因在田間幹農活時不慎割傷手指,申請賠付。下面還附著客戶的身份信息及診斷記錄、付款票據、120接診記錄等相關資料。

由於去年受理了一模一樣的理賠,這條信息引起了保險公司的懷疑。

保險調查員在經過實地查訪後,從陳大壯本人真實的受傷狀態和提供的理賠資料判定執行理賠,但向公司備註了他的用戶信息。

3根手指換70萬理賠款:騙保害己,以身試法不可取

圖片來源:攝圖網

事情的轉折發生在次年秋天,保險公司收到陳大壯第三次中指傷殘理賠申請。這次沒有遲疑,保險公司第一時間申請警方立案,同時在行業內部交流會上發起了聯合調查申請。

很快就有三家公司回應,陳大壯在他們公司同樣投保了意外傷害險,幾家公司將數據進行綜合計算,陳大壯的3根手指一共為他換回了70多萬的理賠款。

警方根據保險公司的聯合申請,提審陳大壯,也對當地村民進行了走訪調查,但因證據不足,無法按騙保罪名立案。

但根據聯合調查結果,這家保險公司向行業協會及保監會申請將陳大壯列入黑名單,審核批准了。

這就意味著,在國內他將是所有保險公司的拒保客戶,且終身不會再有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為他服務。

事情到此還沒有結束,2017年陳大壯為了騙保,弄瞎了自己一隻眼睛,當時保單還在生效期,但是因為進了黑名單,沒有公司為他理賠了。

3根手指換70萬理賠款:騙保害己,以身試法不可取

圖片來源:攝圖網

一個原本四肢健全的中年人,為了騙保不惜自殘,不禁令人深思:用身體的殘疾換來金錢,值得嗎?江蘇無錫,高建業在多家保險公司購買了重大疾病險,均在保單觀察期剛過就申請理賠。

經偵民警在接到報警後,認為這可能是一起騙保大案,經調查發現:在2016年5月至9月期間,他連續在13家保險公司購買了總額高達790萬元的重大疾病險。

在多方巡查下,一份能夠證明高建業在投保時故意隱瞞欺騙的客觀證據,終於為案件定性落錘。

3根手指換70萬理賠款:騙保害己,以身試法不可取

圖片來源:攝圖網

據民警介紹,高建業供職於無錫市內一家民營醫院,妻子廖曉芸在一家保險公司擔任業務經理。2016年初,高建業憑藉多年從醫經驗,感覺自己甲狀腺出了問題,於是利用工作之便,通過所在醫院私自拍片,發現可能是患有甲狀腺乳頭狀癌。

隨即,高建業與妻子廖曉芸商議,決定故意隱瞞患病事實,購買鉅額重大疾病險,騙取保險金。可沒想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不但無法獲得賠償,還要面臨多年的牢獄之災。

3根手指換70萬理賠款:騙保害己,以身試法不可取

圖片來源:攝圖網

騙保要面臨的不只是保險公司的拒賠,甚至會帶來刑罰處罰的嚴重後果,我國刑法第二編第三章第五節第198條早有法規:

3根手指換70萬理賠款:騙保害己,以身試法不可取

圖片來源:中國刑法截圖

保險原本只是轉移風險、給生活更多穩定性的金融工具,但在利益和慾望的驅動下,騙保行為滋生了太多的不勞而獲和謀財害命。

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性命。

再次重申,保險是保障,是一個家庭為避免因意外、疾病、年老而崩塌的抵禦風險的手段,請心懷純良,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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