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高薪讓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正確嗎?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有些人認為,只要公司給足了錢,就理應能讓員工賣命;但我個人覺得這種行為把人們的價值觀都帶歪了:一個人確實需要靠努力來爭取更好的生活,但這是否意味著可以犧牲一切來換取金錢?資歷淺薄不知這麼看問題是否正確,希望能與各位討論?

公司以高薪讓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正確嗎?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自願加班?義務加班?現在不加班也不行,強迫加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