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指導標準

在山東省基礎工作的中小學教師,想要申報高級職稱晉升,得職稱標準是什麼。

山東省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指導標準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申報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基層中小學是指我省鄉鎮及以下公辦中小學(含公辦幼兒園)。基層中小學教師一般是指在基層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在職在崗領取鄉鎮人員工作補貼的一線教師。

二、資格設置

在我省基層中小學增設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名稱為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

三、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立德樹人,愛崗敬業,為人師表,關愛學生。

(二)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具備從事教育教學的身心條件。

(三)掌握和運用普通文化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自覺運用教育新觀念和新理念,指導教育教學工作。

(四)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的教師資格。

(五)任現職近5年內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或“稱職”等次以上。

(六)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達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學校每週最低課時量要求(一般不低於省定每週最低課時量指導標準:不同學科每週最低課時量,小學一般不低於12—18節、初中不低於10—16節、高中不低於10—14節),能夠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師標準課時量的一半計入,走教、任教多學科教師課時量應予以適當照顧。“雙肩挑”人員要符合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兼職審批要求,同時要教授1門以上國家或地方課程,課時量達到本學校專任教師教學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七)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繼續教育有關要求。

山東省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指導標準

四、業績能力水平

(一)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

1.教書育人業績卓著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能夠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將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引導學生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任現職以來,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班級管理經驗豐富,將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全過程,形成可推廣和借鑑的德育經驗和模式,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3)積極參與社會教育活動,與社區和學生家長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能夠針對學生的教育成長、學校教育工作和鄉村教育振興發展等提出指導性意見或方案。

2.教學業務精湛

(1)能夠準確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

(2)備課認真、嚴謹,課堂教學目標明確,課程內容設計周密、完整,重點突出。

(3)課堂教學能夠駕馭自如,有創新點或新穎性,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受到學生普遍歡迎,得到同行認可。

(4)課堂教學效果突出,高質量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所教學科學生的學業水平質量高,教育教學成效顯著。任現職以來每年至少在校級以上範圍內展示1次公開課或示範課,作為重要參考條件。

(5)根據學生成長規律、學科特點和教學要求,創造性地組織、指導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6)任現職以來,獲縣級以上教學名師,或教學能手,或學科帶頭人等稱號,在縣級區域內及更大範圍內有較大影響,公認為教育教學領軍人物。

(7)學生、家長滿意度高,同行評價、民主測評成績高。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導和引領一定區域或本學科領域內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2)能夠正確把握教育教學研究方向,及時發現並準確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積極開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論和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的縱深研究與總結創新,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運用於教學實踐。

4.示範引領作用顯著

(1)在本學科領域享有較高知名度,為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2)具有很強的團隊精神,在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展中發揮關鍵性作用,在指導、培養中青年骨幹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3)指導青年教師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

(4)積極參與學校教學改革,在推動學校發展、促進學科建設和先進教育理念的推廣與普及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


山東省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指導標準


(二)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

1.教書育人業績顯著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能夠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將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引導學生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2)任現職以來,較為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引導形成良好班風學風,及時瞭解學生思想狀態,尊重學生差異,幫助學生正確分析、認識成長過程中的問題,關注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

(3)與學生家長溝通良好,能夠對學生的教育成長提出指導性建議。

2.教學業務精通

(1)能夠準確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統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

(2)備課細緻、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明確,課程設計完整,內容細緻,重點突出。

(3)能夠自如駕馭課堂教學並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得到學生普遍認可。

(4)課堂教學效果突出,保質保量地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所教學科學生的學業水平質量較高。任現職以來每年至少在校級以上範圍內展示1次公開課,作為重要參考條件。

(5)根據學生成長規律和學科教學需要,組織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6)為學校教育教學骨幹,在本縣(市、區)或更大範圍內有較高知名度。

(7)學生、同行評價、民主測評較好、滿意度較高。

3.教研能力較強

(1)具有指導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夠發現並針對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我反思和評價;在教育理論、課程改革和教學方法研究等方面準確把握研究方向並取得顯著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能夠指導、組織和執行教學實踐、選修課程開設和開發並取得突出的成績。

(2)具有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範圍內推廣應用、示範學習。

4.示範引領作用明顯

(1)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

(2)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能夠在教學團隊中充分發揮骨幹作用,完成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任務,在指導、培養青年教師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五、任職資歷條件

(一)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在教學一線從事教學工作20年以上,並在高級教師崗位或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滿5年。

(二)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具備碩士以上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滿2年;或者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滿5年;或者具有專科學歷,在教學一線從事教學工作滿15年,並在一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滿5年。

六、附則

(一)申報基層中小學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同一年度申報評審全省統一的中小學高級職稱。取得中小學教師職稱的,可申報高一級中小學教師職稱或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取得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的,只可申報高一級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

(二)本文所稱“以上”含本數,所稱“以下”含本級。

(三)本文公開課的要求自2020年度起執行,之前年度不作參考。

(四)本標準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五)各設區的市可根據國家規定以及本指導標準,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市具體的評價標準。對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但長期紮根農村學校,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各設區市可制定相應破格條件。

(六)本指導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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