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許昌:貧困戶退出低保有“漸退期” 臨時困難能救急

編筐編簍,重在收口。自脫貧攻堅工作開展以來,河南省許昌市有勞動能力、通過產業扶持和就業幫扶的貧困人口逐步脫貧,剩餘困難群眾絕大多數需要通過社會救助制度兜底保障。4月28日,許昌晨報記者瞭解到,為進一步做好貧困邊緣人口的社會救助工作,許昌市民政局、扶貧辦聯合下發《關於做好貧困邊緣人口社會救助工作的通知》,切實提升兜底保障能力,防止其返貧,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戰,實現小康路上“一個都不能少”。

據瞭解,許昌市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科學制定農村低保標準,確保農村低保標準動態、穩定高於國家扶貧標準。凡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且財產狀況符合當地規定的貧困邊緣人口,都要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範圍。民政部門會同扶貧部門開展對貧困邊緣人口基本生活狀況的動態監測,及時掌握其家庭收入、剛性支出等經濟狀況。按照規定扣減支出後,符合低保條件的貧困邊緣人口將被納入低保兜底保障範圍。

脫貧攻堅期內,對納入農村低保範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可給予12個月的“漸退期”,實現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對已納入低保範圍的貧困邊緣人口,可給予6至12個月的“漸退期”。許昌市將未脫貧戶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戶”直接納入低保範圍,對其家庭不再進行經濟狀況核對,打贏脫貧攻堅戰後按低保政策動態管理。

遭遇臨時困難的家庭如何避免陷入“支出型貧困”?許昌市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困難,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貧困邊緣人口,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對符合急難型臨時救助條件的貧困邊緣人口,給予2人以上家庭不低於當地當年城市月低保標準8倍的臨時救助金額。許昌市加強臨時救助與低保政策的銜接,對返貧人口和新致貧人口視情況實施先行救助;一段時間後生活仍然困難的,按規定納入低保兜底保障範圍。

另外,許昌市還加強對特殊困難群體的重點幫扶。對享受低保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有條件的地方加大分類施保力度,適當提高補助水平。(許昌晨報記者 代璽)

(原載於2020年4月29日《許昌晨報》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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