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縣檢察院“當好五員”落實最高檢“六穩”“六保”意見

最高檢出臺《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意見》後,通化縣檢察院及時安排部署,將意見具體要求融於檢察官業績考核指標,進一步細化落實措施,主動服務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全面促進恢復正常經濟社會秩序,取得階段性成效。截止目前,2020年共審查批捕51件90人,起訴127件195人。

一是當好“護航員”,依法保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建立服務企業常態化工作機制,員額檢察官與縣域40戶民營企業建立幫扶對子,通過工商聯致企業家一封信,優化涉企案件受理程序、流程,嚴厲打擊侵犯企業權益犯罪,著力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平安穩定、健康有序的社會環境和市場環境。在辦理黃某某等6人職務侵佔、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中,檢察官多次深入涉案企業,瞭解企業對案件的真實想法,站在利於企業發展、幫助企業維權的角度,促成嫌疑人退還贓款20餘萬元。

二是當好“監督員”,依法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立足檢察職能,重大破壞金融秩序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召開公檢聯席會,共同會商案情,共同固定證據,從嚴追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在辦理德融天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8億、集資參與人1209人案中,辦案人多次聽取涉案人員意見,從嚴追訴組織者、領導者1人。目前該案已進入法院審判階段。

三是當好“宣傳員”,妥善化解矛盾糾紛。聚焦民生民利,釋法說理,實現各業務條線公開聽證案件全覆蓋。通過開展不同主題、不同層面的檢察開放日活動,積極宣傳新時代檢察監督理念。在辦理王某某等存款2人非法吸收公眾1.4億、 400餘名投資參與人案中,積極借鑑長春檢察機關辦理總公司經驗,利用後臺數據固定公眾集資數額證據,多次對數名集資人耐心講解,告知其合法的救濟途徑,有效避免涉檢信訪案件發生。

四是當好“調解員”,踐行新時代檢察工作理念。把“少捕”“少押”“慎訴”的司法理念貫穿辦案始終,更好把握法律適用的原則性、掌控自由裁量的靈活性,優質高效地辦好刑事案件。在辦理樸某某信用卡詐騙一案時,辦案人注重發揮檢察官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的主導責任,積極促成當事人雙方和解,被害人周某某獲得了賠償,嫌疑人樸某某也獲得了從輕處理。

五是當好“保潔員”,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針對疫情期間網絡犯罪有所上升,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網絡“黃賭毒”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懲治力度,堅決整治網絡黑灰產業鏈,強化治理源頭,營造清朗網絡空間。依法從快辦理電信網絡犯罪,如賴某兄弟利用“快手”視頻軟件詐騙4000餘元案,王某某等25人開設賭場案,雷某等2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積極開展追贓挽損工作,為淨化網絡環境,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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