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條件及報批程序解讀

使用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條件及報批程序解讀

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消息,經過各層媒體的解說,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了。對於可以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發展各鄉村產業的業態也都出現利好的局面。這是“大棚房”之後,重新為鄉村新業態,提供了落腳的地方。

都知道可以用村集體建設用地,但具體的村集體建設用地是什麼?村裡哪些土地才是?怎麼審批?

01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集體建設用地,又叫鄉(鎮)村建設用地或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進行各項非農業建設所使用的土地。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分為宅基地、經營性建設用地、公共設施和公益性建設用地三類。

1、宅基地——是指集體內農民住房及周邊附屬設施,一般為非經營性用地。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組織按照一定標準無償分配給本集體成員的,用於建設住宅和廚房、廁所等設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三種類型。

2、經營性建設用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具有生產性、經營性、服務性質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農村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所使用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主要包括:經營行宅基地、商業用地、產業用地三大類。

3、公共設施和公益性建設用地——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性建設用地是指提供公共服務的各種公益性設施用地,如:提供教育、醫療、交通、文化娛樂等服務、主要為村中小學、衛生站、村委會辦公室等。

02 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報批程序

一、辦理條件:

項目用地申請單位具有申請集體建設用地資格;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佔用耕地的,已落實耕地補充措施;符合國家的土地供應政策;

土地界址、地類、面積清楚,權屬無爭議;申請用地面積符合建設用地標準和集約用地的要求;建設項目經過發改委等部門審核同意;佔用林地已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存在違法用地的,已依法查處。

二、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程序:

1、項目立項——用地單位到區、縣發改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立項手續,取得項目審批(核准、備案)文件;

2、規劃審批——用地單位到區、縣規劃建設部門辦理項目規劃批准文件,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設計要點、規劃部門審定的建設項目規劃平面佈置圖;

3、簽訂用地協議——用地單位與集體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簽訂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協議,或取得集體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書面同意;

4、用地申請——用地單位攜相關材料,向所在區、縣的國土資源分(縣)局提出用地申請;

5、勘測定界——分(縣)局開具勘測定界聯繫單,並根據規劃批准用地範圍勘測定界;

6、審核報批——分(縣)局對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用地條件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後報所在區縣人民政府審批;

7、核發證書——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國土資源分(縣)局核發用地批准通知書,用地單位憑用地批准通知書等相關資料,申請集體建設用地土地登記,辦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8、上報備案——供地完成後,各分(縣)局應上報市局備案,並在(各)建設用地全程跟蹤管理系統《集體建設土地使用》中錄入有關供地情況。

鄉村可用的資源是土地與農村集體資產。搞鄉村旅遊,搞民宿、田園綜合體、鄉村社區等等,最基礎的就是把土生土長的很多資源旅遊化、產業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會是未來用地的新領域,很多新的鄉村業態都將附著於此。參與到村莊的規劃中,已成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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