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步行構成交通肇事罪,判刑10個月,啟示我們

昨天,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公開了一樁離奇的案件。一位行人未按交通信號橫過馬路,並在橫過馬路時使用手機。結果與行駛過程中的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摩托車乘客搶救無效死亡。日前被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一行人步行構成交通肇事罪,判刑10個月,啟示我們

紅燈停,綠燈行是每個人的規則!

相信在大多數人的印象裡,行人在交通事故的處理中,一般都是處於弱勢的群體。那麼為什麼在這起摩托車與人碰撞事件中,行人步行怎麼就成了交通肇事罪呢?而且還判刑十個月呢?這要從當時碰撞事實發生的過程來說。當時的行人步行橫過馬路時,犯了兩個錯誤,第一是闖紅燈。第二,邊使用手機邊過馬路。所以致使在正常行駛中的摩托車與其發生碰撞。也就是說,在碰撞發生前,過錯方主要在步行者。所以步行者負主要責任。

一行人步行構成交通肇事罪,判刑10個月,啟示我們

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

悲劇已經發生,無可挽回。那麼對於生者來說。我們痛定思痛,又該警醒些什麼呢?在我們今後的生活中,我們又該注意些什麼呢?以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呢?

從這個事件中,我們應該警醒,父母賦予我們的生命,每個人都只有一次。我們必須時刻珍惜。珍愛生命,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如果案例中的步行者,能夠時刻珍愛自己的生命。能夠做到不行的過程中,不看手機。時刻以生命為重。那麼,案例中的悲劇或許就不會發生。所以,我們每個人,不要僅僅把珍愛生命放在嘴上,而要把珍愛生命落實在自己每一個時刻的每一個行動中。這樣才是真正的珍愛生命!

一行人步行構成交通肇事罪,判刑10個月,啟示我們

讓珍愛生命,遵守規則成為一種習慣!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得到的警醒,除了珍愛生命,我們更要遵守規則。要時刻擁有規則意識。什麼意思?本案例中,如果步行者當時能夠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交通規則,那麼悲劇同樣可以避免。也就是說,案例中的步行者。沒有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交通規則。否則,悲劇就不會發生。所以,本案件給我們的另一個驚醒,就是我們作為人,一定要有規則意識。不管是生活還是學習過程中,一定要養成規則意識,並主動遵守規則。

各位家長同仁,人生在世,每個人身邊都有必須要遵守的規則。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從身邊的小事做起,讓珍愛生命,遵守規則成為一種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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