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要點出臺!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正式出臺,並印發至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四個協調小組、31個成員單位、各有關責任廳局和各盟市委全面依法治盟市委員會貫徹執行。

《要點》對2020年全面依法治區工作明確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區工作的領導,堅持法治為民,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發揮法治在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為“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偉大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點》對2020年推進全面依法治區工作從六個方面作出部署。一是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區的領導;二是服務大局,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加強重要領域立法,提升地方立法質量和效率;四是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五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權威;六是加強法治社會建設,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要點》對壓實責任、健全機制,合力抓好任務落實提出明確要求。《要點》強調,各協調小組要健全完善溝通聯絡、督促落實工作機制,建立各協調小組工作任務臺賬,整體推進相關領域分工任務落實;各有關部門和責任單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進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逐項抓好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要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擔當,更好履行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職責,實行清單制管理,大力提升工作質效,協調、督促、檢查、推動全面依法治區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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