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公佈!長春出租車再有這種行為,最少罰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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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巡遊出租車違法拼車可舉報!

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30日,長春市交通局將開始巡遊出租車非法拼車專項整治。

“未經乘客同意搭載他人乘車”等巡遊出租車違法拼車行為,將按照《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處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吊銷從業資格證”。

專項整治期間,市交通管理部門將多種渠道宣傳《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中關於“拼車”有關規定,讓市民瞭解違法拼車行為如何取證和投訴,違法拼車處理的依據和標準等信息,倡導市民自覺抵制違法拼車行為。設立舉報電話(12328)和紀檢監督電話(88952420)。

組織所屬駕駛員開展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駕駛員依法依規運營的意識。行業協會和相關企業對照專項整治要求,修改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認真開展自查,針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開展整改並存檔備查。

組織開展企業專項檢查,通過查閱臺帳、抽查營運車輛等形式對企業培訓教育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企業不落實主體責任,貫徹專項整治要求不到位的企業責令整改,並按照誠信考核辦法相關規定扣分,拒不整改的依法查處。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強路面巡查和投訴舉報件查出力度,對違法拼車違規營運行為依法處罰。

同時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市交通局、市運管局將持續對違法拼車行為保持高壓嚴管態勢,對情節嚴重的從業人員和車輛納入長春市出租車駕駛員“黑榜”,按照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有關要求處理,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聯合懲戒、長效監管,確保違法拼車問題得到根治。來源:長春發佈

(二三里編輯 裡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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