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與定位

機構改革與定位

牛神

在我們國家的組織形式中,主要有行政機關、事業、企業、團體等基本單位形式。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機構,維持職能的運轉。不同的單位形式,機構設置是有區別的。在我們國家,單位機構設置,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則。

一是都受國家機關設置的影響。這裡的國家機關主要指中央、國務院的各種機構,國家機關的設置,對我們國家行政機關、企事業、團體單位都有影響,它們的機構設置基本上與國家機關一一對應,或者多一對應。

二是都受上級機構設置的影響。上級領導下級,下級服從上級,這是我們國家機構運行的基本原則。上級的每一項指令要做到政令暢通,下級必須有相應機構進行響應和貫徹執行。所以,上級設置了什麼機構,下級也得有相應的機構,或者專業的人員。

機構改革與定位


三是都受自己機構性質的影響。機構的設置,是為了自己職能的實現,為了完成自身的任務,具有強烈的自身屬性,服務的對象,從事的業務,都與自身的性質有關,單位間有本質的區別。社會有分工,職能有區別,機構設置必須涵蓋所有的業務和對象。

四是受到經營管理原則的影響。粗放管理,則機構少,人員少,管理寬泛;精細管理,則機構多,人員多,管理精細。粗放管理時,一個機構一個人可以管多種業務,機構就少,但要求並不嚴格;精細管理時,一個機構甚至一個人只管一種業務,機構就多,但要求很苛刻。如果要精簡機構,就必須實行粗放管理。一方面實行精細管理,一方面要減少機構,精簡機構就很難做到。精簡機構,必須粗放管理。

最影響機構設置的因素,並非市場,也不是服務對象和業務範圍,而是上級機構。很多的管理機構,其實都是為了應付上級機構而存在的,都是為了對接上級機構而產生的,特別是行政機關最明顯,企業單位,尤其是國有企業同樣如此。機構改革,最有效的辦法是改革上級機構,精簡機構要從上級機構開始,而不是反之。否則,機構改革很難落地生根,就會反彈,因為根子沒有去除。很多人看到的機構臃腫,只是因為這些機構更直接面對市場和基層,因而大家更能感知到,其根子其實在上面。

機構改革與定位


如今,各地出現的政務服務中心,就體現了廣大民眾對精簡機構的需要。一個政務服務中心,涵蓋了幾乎所有的業務,一個大廳可以容下多家單位,讓民眾不用跑來跑去就能夠辦成事。這其實就是精簡機構的雛形和模式,隨著政務服務中心的發展和融合,預計今後這種大政府、大機構、多職能、服務型的方式,將得到推廣和實行,成為精簡機構的突破口,最終真正做到機構的減少。政務服務中心有一個特點,就是隻服務基層,直接服務民眾,直接面向市場,不用應對上級。而現在的行政機構設置,多是應對上級,而不是服務民眾而設立。

所以,機構改革必須在定位上轉向,即從服務上級、應對上級向服務民眾、服務市場、服務基層轉變,所有的機構,從高到低,從上到下,都要直接面向民眾,而不是面向上級,向多職能、服務型轉變,每一層級的機構都有直接面向民眾、面向市場的服務大廳,少些管理、檢查之類的內容,多些服務、改善之類的實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