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湖北到萬寧男子隱瞞行蹤被拘

一名從湖北到萬寧男子隱瞞行蹤被拘


重要提示

目前以下地區為疫情管控重點地區:


湖北省武漢市,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綏芬河市,

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

廣東省廣州市,山東省膠州市。


凡是 14 天內有上述重點地區旅居史返萬寧人員,必須按規定及時主動報告,接受健康服務管理。


如有重點地區旅居史隱瞞不報,或不執行有關規定的,將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或刑事法律責任。


近日,湖北省武漢市一男子到萬寧市後,不按疫情防控規定配合政府工作人員隨訪調查,故意隱瞞行蹤,被萬寧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據瞭解,2020年4月15日,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李家集鎮四陳家砦的陳某(男,1981年8月18日出生)抵達萬寧市後安鎮後,後安鎮政府衛生部門工作人員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陳某送到市疾控中心進行核酸檢測,並告知陳某疫情防控有關事項。檢測結果呈陰性後,陳某在外不按規定報告其行蹤,政府工作人員一直撥打陳某電話也聯繫不上,造成無法對其進行隨訪健康管理服務。經查找,4月22日,政府工作人員在後安鎮六底村委會盟村找到陳某。目前,陳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萬寧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一名從湖北到萬寧男子隱瞞行蹤被拘

萬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重點地區疫情

防控動態調整工作機制的通知


各鎮(區),市直屬各單位:

根據《海南省疫情防控動態調整工作機制》防控要求,為持續鞏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彈,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動態化、常態化防控措施,現將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及時動態調整管控重點地區範圍

按照省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目前湖北省武漢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綏芬河市,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廣東省廣州市,山東省膠州市等六個地區為重點防控風險地區,凡是 14 天內有萬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文件上述地區旅居史人員,須持有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口岸地簽署的承諾書才能正常通行。


二、重點地區抵萬人員必須及時主動報告

凡是 14 天內有上述地區旅居史返萬寧人員,必須提前或在抵達萬寧 2 小時內向所屬單位、社區、村、小區報告(已在萬人員需立即報告),接受健康服務管理。如有上述地區旅居史隱瞞不報的,經排查或舉報查實,將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或刑事法律責任。


三、加強與口岸部門的信息對接

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防擴散組加強與口岸地各相關部門的對接,爭取相關部門將有上述地區旅居史人員信息及時推送至我市,並組織核查後推送到各鎮(區)和相關單位。


四、發揮聯防聯控機制加大相關人員排查

各鎮(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管理主體責任,發揮網格化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巡查排查措施,確保排查報告工作落實到位。排查中如有發現上述地區旅居史抵萬寧人員,須在 2 小時內逐級上報。各機關單位和小區要執行外來人員登記、測溫和異常報告制度。市內各酒店、賓館要嚴格落實住宿登記和入住管理,對有以上重點地區旅居史且無核酸檢測證明及承諾書的人員,嚴禁入住。市公安局各派出所要加強出租屋管理,嚴格落實出租備案制度。

重點地區抵萬人員排查實行每天“零報告”制度。由管理責任單位對各社區、村委會、小區、企業、車站、工地、工廠、酒店等排查情況進行彙總,填寫《重點地區抵萬寧人員健康管理報告表》,於當天 17:00 前通過微信工作群報告市指揮部,當天無新增人員的在第一個空格欄內填“無”報告。


五、做好檢測和健康服務管理工作

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流調組負責,對有上述地區旅居史但無核酸檢測證明和承諾書的人員,在抵達萬寧後 24 小時內全部安排到興隆溫泉賓館進行集中隔離觀察,及時進行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食宿及檢測費用自理),並將檢測結果反饋至相關鎮(區)或管理責任單位分類管理。上述人員在核酸檢測結果確定之前,按集中隔離觀察方式進行管理;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解除集中隔離觀察,正常流動,由各鎮(區)和管理責任單位對其進行隨訪管理,並建立管理臺賬。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按無症狀感染者防控要求轉送定點醫院。


六、加大宣傳和群眾發動工作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通過媒體、電子屏、宣傳單等方式,加大對相關政策和措施的宣傳,並組織各相關單位在車站、社區、道路、酒店等公共場所大量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海報。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印發相關宣傳海報和宣傳單分發到各鎮(區)和責任管理單位加大宣傳。

廣大市民群眾如發現上述地區旅居史來萬寧人員未按規定報告的,或出租房屋給以上重點地區人員居住未落實備案制度的,及時向屬地鎮(區)或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舉報,對舉報情況經查實的,獎勵舉報人 1000 元(舉報電話:0898-62223575;0898-62228339)。


七、嚴格落實工作責任

各鎮(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明確排查報告工作管理責任的通知》要求,切實落實排查報告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督查組要把此項工作做為當前重點全面加強督查。對落實排查報告工作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問責,由此造成疫情擴散的責任人將予以免職處理。

按照海南省疫情防控動態調整工作機制,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根據及時動態調整管控重點地區範圍,如無另外通知,各相關單位均按本通知要求落實重點地區防控工作。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重點地區抵萬寧人員健康管理報告表


萬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代)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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