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

恩施: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

▲正义网 2020年4月20日

恩施: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

▲《恩施日报》 2020年4月27日 头版

“依法开展对贫困军人及家属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帮其解决生活困难……”4月8日,湖北省恩施州检察院与恩施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下发通知,通过建立联席通报、多元救助、跟踪回访等机制,加大对贫困军人军属的司法救助力度。


恩施州属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湖北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2018年以来,恩施州检察机关找准司法救助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的结合点,办理司法救助贫困户案件56件,救助金额108.503万元。


“1+N+1”:拓展救助广度

“我们指定专门联络员定期排查涉案贫困户的救助线索,做到应救信息不遗漏。”恩施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为做到应救尽救,该院建立了“1+N+1”的救助信息衔接机制。第八检察部作为牵头的“1”,收集涉案贫困户信息。其他业务部门的案件承办人作为中间的“N”,及时履行救助告知义务,发现移交相关信息。驻村扶贫工作队作为结尾的“1”,帮助筛查信息。


同时,该院依托“结对帮扶”机制拓展线索来源。全州每名干警均结对帮扶贫困户,干警在下乡扶贫中,广泛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帮扶责任人化身为第一手线索的摸排责任人,变等案上门为主动问需,详细摸排帮扶对象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情况。帮扶干警了解到贫困户张某某用于危房改造的3万元现金被盗后,迅速向救助联络员移交线索,向当事人讲解申请程序,恩施市检察院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张某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司法救助。


在此基础上,恩施州检察机关还通过建立台账核对信息确定救助对象。工作人员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制作涉案被害人信息台账,同时与扶贫办、民政局建立贫困户确认的通报机制和观察台账,逐一核对被害人是否属于低保户、五保户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建始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比对信息,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2018年6月,工作人员发现刑事被害人姚某被纳入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属于因案致贫,按最高标准救助5万元。


将心比心,加快救助速度

依托于“1+N+1”机制,恩施州检察机关开通绿色救助通道,成立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首办责任制,压缩办案周期,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力求把群众的困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


利川市检察院与利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在联合开展的扶贫领域司法救助线索排查行动中,发现一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父母女儿两老一小相依为命,家庭失去主要生活来源。经检察官办案组深入调查核实,虽然三人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相关政策,但小孩儿教育生活开支长期积累无力负担。


鉴于原案案发时间距今已超8年,当事人未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诉求,利川市检察院邀请扶贫开发办公室相关人员、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审查。经审查评议,决定给予三位被救助人分别56191元救助金。


“这样的救助不仅能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给一个家庭带去信心和希望,也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事实上的因案返贫。”参与审查的人民监督员点赞司法救助工作。


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为进一步提高效率,各县市都建立了分管检察长与政法委副书记直接沟通、救助承办人直接与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直接沟通、原案承办人直接与救助当事人沟通的“三沟通”机制,让救助款真正既救贫又救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3件救助案件均在当月审查办结后呈报审批,救助时间同比缩短一半以上。


“这是最有温度的工作。将心比心,竭尽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办案检察官柏江华这样看待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以心换心,传递救助温度

“没有扶贫队员的主动关心,没有检察院同志的帮助介入,可能我还生活在过去的仇恨中,不能真正开始新生活。”领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的钟某,充满感激。


原来,钟某2016年因为邻里纠纷被村民李某才捅伤,事情发生后,李某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因能力所限仅支付部分医药费。钟某除了承担医药费缺口,还因刀伤落下病根,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生活逐渐陷入困境。因此,钟某一直郁愤难平,认为案子判轻了、赔少了、司法办案不公,隔三差五到村委会上访,日子过得愈发艰难。


2018年2月,恩施州检察院驻村扶贫干部喻建平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到钟某家走访,期望为其提供一些帮助。但钟某始终生活在仇恨和郁愤中,对喻建平的热心走访不予理睬,对扶贫工作更是冷嘲热讽。喻建平并没有放弃,先后14次到钟某家入户走访,或进行释法说理、宣讲惠民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或嘘寒问暖拉拉家常,点点滴滴如春风细雨,慢慢打开了钟某抵触的内心。


为了彻底消除钟某对判决不公的误解,喻建平回到案件本身,不厌其烦给钟某讲解判决的依据、参照的法条及法律适用。与此同时,他依据国家标准、伤情和劳动能力等实际情况,认为钟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恩施市检察院了解这一情况后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依据相关法规主动为钟某提供司法救助,并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元解决急迫困难。


通过一系列帮扶,钟某认识到法律既不会偏袒谁,也不会包庇谁,而且对困难群众还充满温情。“现在党和政府的政策这么好,只要自己肯干,好日子还在后头咧!”如今的钟某没了怨愤,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期望。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样的案例还有不少。通过耐心倾听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从中发现司法救助案件,以真情救助为催化剂,彻底化解了信访矛盾。


另外,办案检察官还坚持救助后回访,对救助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预期规划加强跟踪,对贫困户的后期生活情况进行回访,一旦发现救助效果不佳,再次进行救助。2014年,陈某某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重伤,恩施市检察院为其提供司法救助2万元。2018年,在核实陈某某生活情况仍然特别困难后,又提供司法救助5000元。


恩施: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

“恩施州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主战场就要有大作为。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能,精准服务好脱贫攻坚,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为乡亲们脱贫致富贡献更多检察力量。”恩施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恒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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