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諸司公案之齊大巡判易財產

長垣縣人戚世美是位家財萬貫的大富豪,名下產業十餘萬都不止。


戚世美正妻生下的兒子叫繼禮,是位太學生。繼禮的母親知道他爹藏銀子的地方,就偷偷的幫兒子倒騰了一萬兩銀子出去。


戚世美的小妾也生了一個兒子叫繼祚,考上了秀才,大部分老人都偏心小兒子嘛,所以對他寵愛有加。


戚世美得知大兒子私自倒騰出一萬兩銀子後,又攢了一萬兩銀子交給了小兒子繼祚,以此顯示對倆兒子一碗水端平,沒有厚薄之分。


戚世美在世的時候就怕倆兒子為財產打起來,於是親筆寫了文書,把家裡的產業田地宅子平均分成兩份,交給了倆兒子。


不料,父親去世後,繼禮就要求把父親留下來的銀子拿出來重新分。妾母(也就是繼禮的小媽、弟弟繼祚的生母)當然不同意了。


妾母說:“家裡的產業你父親在世時都已分定了,銀兩也已經平分,你的那份歸你,你弟弟的歸他。你父親代管的是分給你弟弟的那份的田租,哪有將弟弟的銀子分給你的道理!”


繼禮則說:“之前分的只是田宅,父親的銀子沒有分。我父親的手裡怎麼也應該有幾萬兩銀子才對。”


妾母說:“你父親一生積蓄了數萬兩銀子,都是和你母親一起藏了埋在地下,都被你偷偷挖走了,哪還有銀子分給你弟弟?”


繼禮說:“我只是買了個監生,不過才花去了父親千餘兩銀子,父親這麼多年積攢的銀子不知道有多少,今天必須交出來平分,不能讓你兒子獨佔。”


妾母與弟弟繼祚當然不答應,戚繼禮於是就來到大名府,狀告弟弟繼祚仰仗父親寵愛,將父親積攢下的銀子都獨吞了去,應當交出來平分;繼祚則告哥哥繼禮和知道家裡埋藏銀子地點的大娘一起,把父親留下來的銀子都偷偷挖走,應該拿出來平分。哥倆各說各的,互不相讓。


府衙張老爺親自提審。繼禮在公堂上說弟弟受父親寵愛,獨佔了父親的銀兩。父親亡故後,兩位母親共居一室,怎麼偷偷挖走銀子,有什麼證據?


繼祚說父親讓我住在新屋,自己和二位母親一起住在哥哥住的祖屋裡,銀子必定在祖屋裡。哪有身在哥哥家裡卻能把銀子藏在弟弟家裡的?他挖走銀子的事鄰居都知道,怎麼沒證據?


張府尹找來鄰里證人訊問,被哥哥收買的替哥哥說話,收了弟弟銀子的為弟弟作證,根本分不清誰是誰非。更何況,張老爺也同時收了哥倆的銀子,幫著哪邊都不合適,只能含含糊糊的給判了。


戚家兄弟倆誰都不服氣,又互相上告,彼此間的仇恨也越積越深,這一爭就是五年,經歷了十餘次訴訟,都沒能給斷個明白。


後來,監察御史齊賢巡察地方刑獄,繼禮、繼祚兄弟又來告·狀。


齊巡按早就聽說這案子爭執了好多年都沒個定論,對兩兄弟說:“你倆這案子我早就訪查明白了,今天就給你們一個結果,平息紛爭。你兩人將父親的遺囑、各自財產明細都一一報上來,家裡的機密鑰匙也都交上來,兩家男女老少、僕人、雜役、奴婢都到公堂來接受審問,從此便能平息訴·訟·爭·端。”倆人立即依照吩咐行事。


齊巡按問繼禮:“我看你兄弟倆分得家產還算平均,田地宅子奴婢也很恰當,而你卻一直狀個沒完,是覺得弟弟分的銀子比你多吧。”


繼禮說:“家父留下來的銀子都被弟弟得了去,一直告·狀正是因為他得銀子多。”


齊巡按又問:“你弟弟的這些銀子是藏在自己家,還是藏到外面親戚家裡?如果把他的銀子都找出來跟你分,你還要繼續告嗎?”


繼禮說:“銀子必定在弟弟家中,不會寄放到外面親戚家裡。如果搜出弟弟家銀子,定是我家的幾倍。”


齊巡按又把繼祚叫來問道:“你告哥哥,也定是因為覺得他分得銀子比你多。倘若把他的銀子分給你,你願意撤訴嗎?”


繼祚答道:“父親埋的銀子都被大哥挖去了,因為他拿的銀子多才一直告的。如能得到大哥銀子再分,心滿意足,怎會再去訴訟。”


齊巡按說:“既然繼禮覺得弟弟家分得的銀子多,現在把弟弟家的田產賬冊以及鑰匙等交給繼禮,讓他住到弟弟家,掌管弟弟的產業;繼祚說兄長銀子多,也讓他帶著兄長家的賬冊鑰匙住進兄長家,掌管兄長的產業。如果哪個反悔,就抄沒他的家產,把他親屬流放到煙瘴之地,免得留下來丟人現眼。”


隨即命令公差押著兄弟二人,讓他們互換家產。等兄弟雙方家眷得知判罰結果,都顧念著自家的產業、器物,不願交換。


兄弟倆又來到齊巡按跟前,都說自己兄弟不合引起訴訟,讓我二人相互交換真是老爺的聖明裁決,怎敢不從,奈何家裡婦人們顧念自家的東西,都已經習慣了。從今以後再不訴訟,只求還繼續掌管自家產業,不要換了。以後若是再告,情願接受重罰。


說白了,兄弟倆都知道父親把家產分得平均,只不過都想佔有對方那份罷了。


齊巡按說:“我的判決已下,怎麼能再改?如果不願意換,就沒收家產並且流放到遠地,以此懲戒兄弟悖逆弄訴的不良風氣。”


兄弟二人仍然不停叩頭請求巡按老爺赦免。


齊巡按說:“你兄弟兩人本來沒什麼好爭的,只是仗著財雄勢大喪了良心,上通關節,下買證人,自以為打得起官司,藐視官府,以為官員奈何不了你們!現如今讓你們互換家產卻都不願意,可見兩家情況你們各自心中有數。為什麼一直互相攻擊詰告,還不是錢多了燒的。你二人都說父親家產有十餘萬,現在先各罰一萬,再不得爭訟,然後不再互換。”


繼禮和繼祚這時心裡又想交換,卻也不敢再說什麼,只是認罰,自然也不敢再去訴訟了。


齊巡按讓兄弟兩人互換家產這招確實是妙,讓兩人都說不出什麼來。不過,戚家哥倆是來打官司分財產的,卻被齊巡按每人罰了一萬兩,這細究起來恐怕不合律法吧。


同父異母的兩兄弟本就心有不和,老大偷偷挪走父親銀子,又讓矛盾更為激化。父親寵愛幼子,老大也覺得不公,心有怨恨,鬧到公堂上也就不足為奇了。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齊御史卻劍走偏鋒,把這家務事給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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