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市政府 提前執行2020年新增專項債務限額的決定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快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使用進度,更好地發揮積極的財政政策對穩投資、穩增長和穩預期的重要作用,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市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在市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批准2020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之前,授權市政府提前執行2020年36億元新增專項債務限額。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防範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市政府應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要嚴格債務管理,建立債券分批發行備案制。在授權的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內,儘快啟動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程序,分批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情況要向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二是要統籌債券資金安排,建立項目遴選機制。綜合考慮投資效益、工程進展等因素,合理佈局投資項目,不得擠佔、挪用、閒置債券資金,確保重點項目資金需要,確保債券發行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三是要完善預算報告,統籌體現疫情防控和預算編制情況。在市政府提請市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查的預算報告和草案中,應當報告和反映提前執行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規模和資金使用情況。

四是要嚴格預算執行,不得突破批准的債務限額。按照市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批准的預算,規範使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確保先有預算後有支出、沒有預算不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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