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雲南省楚雄州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富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雲南省楚雄州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富才(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楚雄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富才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李富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楚雄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富才利用擔任楚雄州交通局副局長、楚雄州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