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電動車上牌類型、30個上牌地點.......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4月23日上午10時,在九江市政府新聞發佈廳,舉辦了九江市城區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新聞發佈會。九江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平介紹了九江市城區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情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升航現場解答了相關問題。會上,現場發佈了《關於九江市城區開展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的通告》,同時進行了詳細解讀並答記者問。

九江電動車上牌類型、30個上牌地點.......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新聞發佈會現場

《關於九江市城區開展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的通告》全文如下↓↓↓

關於九江市城區開展電動車

集中登記上牌工作的通告

為加強和規範電動車管理,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西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市決定開展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現將城區開展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集中登記上牌時間

2020年5月1日至8月31日(根據疫情防控等情況,可視情順延)。

二、 登記上牌對象

本次集中登記上牌的“電動車”,包括(一)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前購買的“舊國家標準兩輪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兩輪電動自行車”;(二)2020年5月1日前購買的“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三)“無國家標準三、四輪電動車”;(四)“新國家標準兩輪電動自行車”。

對“新國家標準兩輪電動自行車”,核發非機動車號牌和登記證;對“舊國家標準兩輪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兩輪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無國家標準三、四輪電動車”,發放臨時通行標誌。

三、收費標準

在集中登記上牌期間,對於非機動車和臨時通行標誌電動車免費辦理登記上牌,嚴禁藉機搭車收費、變相收費、違規收費。

四、辦理流程

申請非機動車和臨時通行標誌電動車登記上牌的申請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可以向車輛所有人戶籍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申請人需提前通過“九江交警”微信公眾號預約登記上牌,在約定的時間內抵達預約集中登記上牌點,交驗車輛,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本市居住證);

(二)購車發票或者車輛合法來歷證明;

(三)車輛產品合格證或整車合格證明。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登記條件的電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後及時完成車輛查驗,資料審核,信息錄入,核發號牌;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申請人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規定的資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提交資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對於申請人無法提供購車發票、車輛產品合格證或整車合格證明的,經申請人提供車輛合法性來源證明後予以登記。

鼓勵非機動車和臨時通行標誌電動車所有人購買第三者責任險等相關保險。

五、辦理地點

集中登記上牌工作採取設點與上門服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2020年5月1日起九江市城區設置30個集中登記上牌點,集中登記上牌點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佈的信息為準。

各集中登記上牌點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環境清潔消毒、人員健康監測,限制人員數量,減少人員聚集,確保各項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到位。

六、常態管理

2020年9月1日起,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兩輪電動自行車和符合《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 24158-2018)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可長期辦理登記上牌業務。

對“舊國家標準兩輪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兩輪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無國家標準三、四輪電動車”,不再辦理登記上牌業務。

九江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3日

上牌電動車的幾種類型

一、本次集中登記上牌的“電動車”,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新國家標準的兩輪電動自行車(上非機動車號牌)

2、舊國家標準的兩輪電動自行車(上臨時通行號牌)

3、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兩輪電動自行車(上臨時通行號牌)

4、2020年5月1日前購買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上臨時通行號牌)

5、無國家標準的三、四輪電動車(上臨時通行號牌)

非機動車牌證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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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通行牌證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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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別注意

根據《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電動摩托車國家標準的、已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目錄公告的電動摩托車,應當進行機動車登記掛牌,駕駛人取得相對應的駕駛證後,方可上城市道路行駛。

這類電動摩托車不在此次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的範圍之內,車主需前往交管支隊第一、三大隊車管所進行登記掛牌並考證。

車主無法分辨類型的,可以攜帶車輛相關手續材料及車輛,提前在轄區大隊車管所或者集中登記上牌點進行現場諮詢。

電動摩托車(機動車)上牌事宜請點擊鏈接:

@摩托車車主 交警蜀黍喊你來掛牌

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事宜請點擊鏈接:

@摩托車主 駕車就得有證,如何申領摩托車駕駛證?

辦理時間和收費標準

一、本次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的時間

2020年5月1日至8月31日(根據疫情防控等情況,可視情順延)。辦理上牌的時間為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節假日不休息

二、收費標準:免費!

本次臨時通行標誌車輛集中登記上牌工作所需全部費用,由政府出資。全市居民辦理非機動車和臨時通行標誌電動車上牌,不收取任何牌照費和工本費,在掛牌點工作人員還會免費幫助車主安裝號牌。

業務辦理流程

一、預約登記

自2020年4月28日起,“九江交警”微信公眾號將開放預約小程序,市區每個掛牌點每天可預約辦理量為60臺,如有特殊情況可接受現場預約。(注:微信公眾號具體預約流程,請關注“九江交警”微信公眾號,蜀黍將在4月27日發佈“電動車上牌預約流程”詳解。)

二、現場辦理

在微信公眾號預約成功之後,車主需在約定的時間內抵達預約登記上牌點,交驗車輛,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對於申請人無法提供購車發票、車輛產品合格證或整車合格證明的,經申請人提供車輛合法性來源證明後,予以登記。(合法性來源:即由車輛所有人所在工作單位、社區、街道、鄉鎮證明車輛屬於申請人合法使用。)

特別提示:為方便廣大市民群眾辦理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業務,城區共設置了30個集中登記上牌點,具體地址如下:

圖片可單張點擊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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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購買保險

根據公安部關於“警保合作”的相關規定,本次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將由公安機關聯合市銀保監會共同完成。通告中關於“鼓勵非機動車和臨時通行標誌電動車所有人購買第三者責任險等相關保險”的規定,是考慮電動車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雙方的權益都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特別提示:車主可自願選擇是否購買保險,公安交管部門不以購買保險作為電動車掛牌的前置條件,也認可車主在任何一家保險公司購買的保險。

交警蜀黍溫馨提示

疫情期間,為避免人員聚集,本次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需要大家提前在“九江交警”微信公眾號進行預約,然後根據自己預約的時間和選擇的上牌地點,再前往上牌點進行辦理。同時,在登記上牌點現場辦理業務的市民群眾也一定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配合體溫監測,有序排隊,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需要諮詢電動車集中登記掛牌工作相關情況的市民朋友,可在“九江交警”微信公眾平臺留言或前往上牌點進行現場諮詢。

本次電動車集中登記掛牌工作舉報投訴電話:0792-8189150。

來源:九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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