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在已拆迁区域改造建设无实际用途公厕问题

北京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在已拆迁区域改造建设无实际用途公厕问题。2018年,十八里店乡在旱厕改造工作中,乡城市管理办公室作为主责部门未从拆迁腾退实际情况出发,机械地对照现有旱厕数量确认改造点位,也未及时核减改造数量,致使在拆迁区域大量改建无实际使用需求的公厕。十八里店乡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曙明未正确履行职责,盲目推进改造工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任分管副乡长杨为民、司洪涛分别被给予诫勉问责。时任朝阳区城管委固体废弃物管理科科长郝跃鹏在旱厕改造项目推进中,工作方式简单粗放,未履行对基层的指导、审核、把关职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区城管委分管副主任兰澎被给予诫勉问责。

(查看完整通报请访问: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004/t20200427_216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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