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此截圖取自《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個人產品協議》
備註:此截圖取自《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賬戶商品業務交易協議》感謝網友PPT
協議中,中行的強平線為20%,那麼對於一個做市商而言,對於自身的持倉情況,也同樣要設置20%的強平線,並根據此價格和所有持倉客戶(也即5月合約移倉和到期軋差的客戶)進行結算(並非跌到負才有可能強平)(如果像中行公告所說,跌到負才有可能強平,是把所有有持倉客戶和沒有持倉客戶的保證金加到一起計算,這樣的計算邏輯有誤,在負值的情況下,如果銀行強平,是要求沒有持倉客戶同樣承擔了風險,這樣的風控強平邏輯不合理)(這是中行風控未按照價格有可能為負的交易所的邏輯進行風控邏輯改變的證據之一)(希望後續做市商風控邏輯進行改進)。
2020年4月20日夜22點,中行原油寶產品停止交易,像原來做的一樣,交易員將cme原油5月合約多頭以TAS指令(也即以結算價成交的指令)報入CME交易所,然後1到2個風控盯盤,其他人都已下班。
假設網傳這張圖片為真實中行情況,據此數據進行強平價格推演。
中行的淨多頭寸為141.57萬桶-2.07萬桶=139.5萬桶,換成CME的手數,因為是1000桶每手,所以中行持有1395手原油多單,那麼如果風控按照合同中的邏輯,應該在哪個點砍倉呢。
因為中行大部分客戶都是3月初入金開始交易,假設最後持倉客戶每桶開倉均價在22美金,中行的開倉總合約價值為22×1395×1000=30690000美金,那麼強平線是20%的話,也就是跌30690000×80%=24552000時強平,那麼價格跌多少,中行的倉位會跌24552000呢?24552000/1395/1000=17.6,也就是從22美金向下跌17.6美金的時候,在價格為4.4美金的時候,中行風控應該為客戶強平,而非等到價格為負的時候才會強平,價格為4.4美金時的成交量,可以覆蓋中行的持倉,所以如果按照這種計算邏輯,中行並沒有進行風控。
那麼中行的風控邏輯是什麼呢,軟件很可能的保證金充足率的計算邏輯是保證金淨值/客戶保證金賬戶總權益。差異非常大,假設所有客戶平均下來只用了50%的資金,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中行應該在什麼價位砍倉呢。持倉客戶的保證金總額為30690000美金*2=61380000美金,下跌80%,即下跌49104000時砍倉,也即下跌49104000/1395/1000=35.2美金時,從22美金,下跌35.2美金,也即在-13.2美金時,中行應該強平。還原當時可能的情況,風控已經發現異常,但系統沒有負數的設置,所以系統無法計算出是否達到80%的強平線,具體風控顯示,要看軟件具體的設置是怎樣的。這時,風控基於各種原因,沒有進行任何人工干預,同時,對於CME結算價格時間的不瞭解,交易員也沒有把TAS下單指令及時取消並順延,導致了這次風險事故的發生。
痛定思痛,這是對中國的金融風險管理行業的一次巨大教訓,中國軟件設計的規則,適應國內的交易,但不一定適用於國際的交易規則;中行迅速增長的業務,風控的能力,風控的授權,多層風控體系的設置,出現異常時的應急處理邏輯,都沒有跟上。
以上數據推演,均根據網上的截圖,但是我想不論數字怎樣,邏輯應該是基本接近事實的,銀監會目前應該也掌握了真實的情況,那麼下一步,銀監會會有怎樣的選擇:
1、如果按照適當性制度來,那麼這些產品發佈時就有問題,需要回退到產品發佈時起的所有數據,此選項不是最優選項;
2、按照合同來,也就是按照4.4美金跟所有多頭客戶結算,但這時也會有很大的輿情,因為此計算邏輯並非中行產品的客戶所能理解。
3、因為有很多中行客服之前回應客戶反饋是按照22點的價格,那麼最終,如果銀監會有部分對銀行的懲罰性質的話,最優選項,應該選擇按照22點的價格,也即11.57美金每桶的價格進行結算。超出4.4美金的部分,作為中行此次事件的罰金,當然,也要依法合規的處罰。
中行此次,公關方式如此失敗,站在了客戶的對立面,也站在了自己銀行信譽的對立面,尤其是不還上徵信的說法,如果是一個統一口徑,那麼是政策制定者的傲慢與偏見,如果是客服個人口徑,那麼這個客服是銀行的挖坑人。一個產品出現了問題,首先應該是查找內部出現的問題及原因,而不是甩鍋給外部,當外部輿情反彈時,再來收拾,披露信息不及時,不真實,百年中行,只能是自身信譽的掘墓人。
關於此次風控,我也在反思,如果當時是我在中行的交易室裡,我會有什麼處理策略,很遺憾,如果我沒有什麼授權,我也不會手動將客戶的倉平掉。如果我是交易員,如果我判定是異常交易,將已經下單的TAS指令取消,推遲到下一天,如果有足夠的授權,我覺得有可能,如果同樣異常的價格,那就面臨交割的問題,這也是一系列處理的麻煩事情,但那是博弈下來的正確快速處理能力的提現,遺憾的是,並沒有,在結算價已經形成的21日凌晨2點半到3點,這半個小時裡,交易員沒有任何動作,我認為,交易員也不知道結算價形成機制的可能性比較大。所以,這是一次系統性風險,是一次中行管理環節快速反應能力的失敗,但是這種內部的失敗,通過對合同的片面理解,強加到客戶身上,則是中行的失敗。
一次事故,是一面鏡子,照了自身,也照了別人,我真心希望能夠看到此次原油寶事件中行的道歉。同時,風控是首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