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聯合徵求《合肥市禁養犬名錄(徵求意見稿)》意見公告發布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合肥市養犬管理條例》將於今年6月1日起施行。4月24日,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農業農村局就《合肥市禁養犬名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邀請市民參與,可將相關建議和意見直接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截止日期為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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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顯示,《合肥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9年12月24日通過,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20年3月27日批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第十條之規定,禁養犬名錄由市公安機關、市農業農村部門確定,並向社會公佈。經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會同相關行業協會、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民代表充分討論論證後,確定了禁養犬範圍。

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農業農村局現就《合肥市禁養犬名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相關意見和建議請於4月28日前反饋到我辦。

公告表示,歡迎廣大市民積極提供建議,相關意見和建議請以郵件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合公新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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