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人替于漢超鳴不平,直言用家規代替國法,專業律師如何解讀?

日前,于漢超因塗改車牌號被恆大開除,依然在中國足壇持續發酵。前大連一方總經理石雪清在接受採訪時,他也第一時間談及了此事。石雪清認為恆大按照隊規開除于漢超,這種做法缺少充分的依據,簡單來說是用家規代替國法。

又一人替于漢超鳴不平,直言用家規代替國法,專業律師如何解讀?

石雪清直言他本來已經對職業足球不太關心了,然而於漢超因交通違法,被行政拘留,這屬於行政處罰。他已經得到了應有的處罰,恆大還要按照隊規將他開除,似乎缺少充分的依據。家法不能大於國法,我本人不反對於漢超被處罰,也不反對恆大開除他,但是要講理,就像某一個人犯罪了,給他判十年,得有理由。按照勞動法規定,受到了刑事處罰,那就開除或解除勞動合同,這沒問題。所以,于漢超違法,並沒有犯罪。既然于漢超沒有犯罪,就沒有資格去開除他。

又一人替于漢超鳴不平,直言用家規代替國法,專業律師如何解讀?

石雪清認為于漢超違法,並沒有犯罪,恆大沒有資格開除他,這個理由是否站得住腳?為此有專業律師給出了權威解讀。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法小組成員、上海通力律師事務所吳煒律師表示:首先恆大“三九”隊規在俱樂部是每一位球員都知曉的隊規,此前恆大按照隊規已經開出了多張罰單,並且及時進行了全隊通報,于漢超在場也沒有提出反對意見。既然俱樂部全體成員都對“三九隊規”非常認可,那麼恆大可以將隊規當作開除球員的依據。

又一人替于漢超鳴不平,直言用家規代替國法,專業律師如何解讀?

雖然有一些人認為于漢超只是違法行為,還沒有觸及到刑事犯罪,他不應該被恆大直接開除。但是按照恆大隊規和工作合同規定,于漢超出現違法行為,已經屬於嚴重違紀行為,俱樂部可以對於漢超採取解約處罰。最後于漢超被恆大開除的爭議,與傳統勞動合同不同,球員和俱樂部存在合同爭議,應由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審理。

又一人替于漢超鳴不平,直言用家規代替國法,專業律師如何解讀?

于漢超與俱樂部之間工作合同屬於足球行業內部管理的合同,也約定了適用足球行業規定,因此中國足協仲裁委在審理時首先以足球行業規定、合同約定和行業慣例為優先適用。于漢超被恆大開除,已經出現了兩種聲音。到底哪一種聲音更讓球迷信服,就看球迷如何去看待。希望于漢超被恆大開除這件事,能給其他球員提一個醒,未來不要再做違法的事情。

(羅掌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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