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到期不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也就是说,若你的住宅是合法的商品房,土地出让年限是70年。那么。70年内,除非建广场、修街道、建车站等公共利益需要,其他任何人任何部门无权收回你房屋所占的土地再出让。更无权强拆你的房子。否则,是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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