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障药品领域安全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9月16日上午,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尼玛旺姆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对辖区内1家医院、2家药店和2家诊所开展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排查本县辖区内是否存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批次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借此机会一并检查了药品安全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抗疫物资是否合格,售价是否符合国家制定标准,是否有私自销售禁售药品的情况。同时向医师、药师做好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的宣传,切实提高其药品使用安全意识,规范药品的管理和销售。

经过此次检查我县辖区内的医院、药店、诊所不存在出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对药品安全方面的监督工作持续跟进,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障药品领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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