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这样做,或被逐出市场

物业不这样做,或被逐出市场

物业对违建行为

很容易在第一时间发现。

居民小区内的控违任务,

物业,责无旁贷!

日前,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做好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需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建行为巡查、劝阻和报告工作。

一旦发现违建,物业要立即阻止

在房屋装饰装修阶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业主或使用人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做好相关巡查记录,并将有关违规情况记载入表。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正在实施违建行为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并向其发出《违规行为劝阻通知书》。违规行为经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向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违规行为情况,并在24小时内报送《违规行为报告书》。同时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违建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

整改不及时,记入失信分

两区两园区住建部门将加强业务指导,督促辖区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并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前的违建拆除、居民小区管理攻坚行动和智慧物业建设有关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对巡查不到位、制止不果断、报告不及时,纵容、串通、包庇违建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负责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实行“约谈”并下达整改通知,依据整改情况记入信用系统(整改不及时,记入失信分),同时报告市住建局。对直接实施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控违不力,或将被逐出市场

市住建局将结合日常住建工作,建立有效考核机制,督促两区两园区住建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工作。

根据两区两园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和负责人有关控违管理工作的整改情况报告及信用等级管理信息,形成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红黑榜”,年底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开,并对“黑榜”企业采取联合惩戒逐出市场等措施。

来源:马鞍山日报

记者 邓婷婷 通讯员 余张伟

责任编辑:陈敏娟

值班总监:谷雨

审核: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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