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理智研究》:休谟如何论证人类的因果观点的真实性?

经验性解决何以可能?

在休谟的《人类理智研究》中,就提出了他的第一休谟问题,即归纳因果成立问题。这一问题在他那里的答案就是习惯性联想,而其被所隐藏的深层次的问题在许长的时间里被人们不同解读,并且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这些答案构成了“休谟问题”的深层次意蕴。

而休谟自身对认识论上的因果问题的解决,其实就来源于他自身的对观念形成的主张的认识。休谟认为,一切的知觉都来源于经验,知觉区分为了印象和观念。我们的知识的对象分为了两种,即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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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休谟雕像

前者是必然性的,后者是或然的,而在实际的事情当中,因果关系是最基础的,因为它可以超出当前的所具有的印象,从而进行自身的推理。而在我们通常认识的因果关系当中,蕴含的是其相似性,这一相似性包括时间上的相似性和空间上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仅仅只是因果关系的必然条件,而并不是充分条件。休谟在对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的考查上,提出了自身的两个命题:

  • (1)为什么每一个存在的事物都必然的有一个原因存在?
  • (2)为什么我们会认为相似的原因必然会产生相似的结果?

第一个命题在休谟的《人性论》当中得到其解释,而第二个问题,在人类理智研究当中,休谟试图给予解释,而在解决这两个命题的时候,休谟是从第二个问题,推动第一个问题的解决。

休谟认为,知识的确定性是通过直观或者说论证来达到的。第1个命题很显然并没有直观的确定性。第一个命题的成立只有在第一个命题的证明下才能成立。但可惜的是第一个命题在这两个方面都无法成立,因为观念和观念之间是分离的,并且原因和结果的观念也是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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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问题

在此种状况下,任何事物的存在或者不存在都没有必然的需要产生或者原因的观念,同样原因的观念和存在的观念的分离,本身没有矛盾,因此在论证上也无法去证明第一个命题。

继而,休谟试图通过第2个命题试图去解决整个的问题。休谟认为,原因和结果不是被理性,而是被经验发现的。而休谟解决第2个问题的方法就是经验的方法。他认为我们认为的因果性其实就是心理上的推论,这里也有两个命题。

  • 第1个命题是“一个对象永远被一个结果跟随”。
  • 第2个命题是,“因此我遇见了看起来相似的其他对象,将同样被相似的结果伴随”。

这种心灵推论就会直接形成习惯原则,即:有B的状况下有A,而在这种状态重复出现了很多次之后,于是在未来的不同的时刻,B出现之后,我们就猜测A也会出现。

这种推理既不是论证性推理,也不是或然性推理,因为设想的所出现的不同的情况之间不会出现矛盾,因此不是演绎推理,并且因为或然性推理是建立在将来和过去相似的假设上,因此这一推理并不是或然性的推理。

如果因果活动的经验的结论没有建立在推理上,而这个背后的原则,休谟就认为是人的心灵上的习惯原则,而因为这种心灵上的习惯原则没有来自于理性,因此休谟认为知识的确定性没有了保障,而继续推论就会得出另一个结论,即科学的基础是没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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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何以批判因果关系?

在休谟的《人性论》的第一章,对知性的探讨当中,因果时提起过最多次的概念。在休谟看来,正是因为人们不假思索的使用因果律,才造成了思维当中的谬误和困境。休漠将知性细分推演后得出因果关系的观念,其实就来源于想象的观念,而并非具有相对应的印象。

人们在生活中混淆了组成部分和接近和接续的关系和整体接近和结局的关系,并且习惯将接近或接续的两个对象间进行恒常回合。休谟试图探寻人对必然性执着的原因,但是,休谟认为这似乎超出了人类的认知的范围。

因果之所以会成为休谟批判的对象,是因为人们对因果律的迷信,常常会让人产生超出对象本身的观念。而这种观念并不是确实可信的观念,只是人们凭空推断的结果。

在一定的前提下这些概念的推断的因果观念也许是真实的,但并不是恒常真实。人们当某个观念形成坚固的信念时,除非出现另一个强度上超越前面观念的信念,不然很难使人们摆脱旧有的观念,这也是休谟所担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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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习惯导致的因果关系,再反过来作用于习惯之后,人们就会丧失对人性的真实的追求和理解。

休谟其真正批判的对象并不是因果关系本身,而是人对自身的信念的习惯的依赖,一旦这种习惯成为了知觉的基础,就会使人的思考逐渐偏离事物的真相。而思维模式的这种固化,也会阻碍人对真相的探索,这就是休谟批判因果关系的,最重要的目的。

因果观念对生活的意义

因果关系可以作为人直觉上使用的工具,但是人必须在这一过程当中时刻保持警惕,判别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去依赖这一信念。

休谟就是这样通过把因果和归纳推理归于习惯或联想,并进一步把因果和归纳等推理归结为“感觉"来回答扩展式的推论何以可能的问题的,而把道德区分也归结于“感觉”使他的回答彻底而一贯。

在否定了因果和归纳这样的或然性推理有建立在经验之上的充足理性依据后,他认为,在实际生活中,通过建之于“感觉”基础上的“习惯”这个“人生的伟大指南”我们是可以实现推理的顺利进行的。

实际生活中“我们来不及反省,习惯就已经发生了作用。对象之间似乎是如此的不可分离,以致我们由一个推到了另一个的时候,中间没有片刻停顿。

《人类理智研究》:休谟如何论证人类的因果观点的真实性?

“我们虽然在此假定一个具体结果仅经过一次实践,然而我们有数百万次实践来让我们确信此原则;类似的对象置于类似状况中,将产生类似的结果。”

所以休谟在承认人们无法在理性中找到充分根据的认知困境时,并不认为这个困境也存在于人们的实际生活中。休谟认为因果和归纳推理归于人的心理上的习惯性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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