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城鄉環境大整治實施方案 打造與世界對話的城市

原標題:景德鎮市城鄉環境大整治實施方案

為改善城鄉面貌,整體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農村環境治理水平,打造一座與世界對話的城市,經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城鄉環境大整治行動。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及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整潔、整齊、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清潔化、秩序化、優美化、制度化”標準(以下簡稱“四化”標準),強力推進城鄉環境大整治,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髒、亂、差”問題,打造“整潔美麗、整齊有序、整治有力、和諧宜居”的世界瓷都新形象,使之成為展示景德鎮文化的重要名片、講述江西故事的重要平臺、傳播中國聲音的重要窗口。

(二)基本原則

1.屬地負責、層層履責原則。以縣(市、區)、園區為責任主體,以鄉鎮(街道)為工作主體,以村組(社區)為單位,嚴格落實權屬負責與條塊交叉的多元責任制,強化對城鄉環境整治工作的領導,動員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形成“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機制。

2.突出重點、全面整治原則。以城市商業街區、休閒廣場、街心公園、農貿市場、城中村為點,以主次幹道、背街小巷為線,結合“一帶三邊五線”(“一帶”,就是以昌江為軸心,輻射周邊,集生態保護、景觀打造、產業發展、秀美鄉村建設為一體的百里風光帶;“三邊”即城市周邊、景區周邊、園區周邊的村莊;“五線”即206國道、景瑤公路、樂弋公路、樂德公路、湘官公路沿線的村莊),對照“四化”標準,全面推進城鄉淨化綠化美化,促進城鄉環境大提升。

3.市區聯動、部門協作原則。按照“市級統籌、縣區負責、部門協作、全民參與”的要求,建立起統籌協調、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各級各部門,落實到具體責任人,促進城鄉環境整治工作有序推進。

4.教育引導、全面參與原則。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把懲戒與教育結合起來,對違法違章行為嚴管重罰,達到處罰一個、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導全民參與,真正形成城鄉環境整治濃厚氛圍。

5.健全機制、長效管理原則。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整治行動與新農村建設、棚戶區改造相結合,改善環境與提高素質相結合,不斷鞏固成果,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整治重點

城鄉環境大整治分中心城區和鄉村環境兩大塊,整治工作同步開展,分頭推進。

(一)中心城區環境整治重點

以“整潔、整齊、整治”為目標,按照“暢、綠、亮、潔、美”的要求,美化亮化城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第一,以“整潔”為目標,全面開展環境衛生大整治。“整潔”就是治髒,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清理“桌子、房子、院子”,社區要清理“樓道、樓頂、樓院”,街區要清理“街面、店面、立面”。主要任務是:

1.加強主次幹道及背街小巷的保潔力度,確保乾淨、整潔。

(1)所有路面清掃到位、沖洗乾淨、保潔全面、收集及時、轉運快捷。

(2)對垃圾桶、垃圾池、垃圾中轉站、垃圾運輸車輛等環衛設施進行全面整治,對有礙市容形象的環衛設施進行更新改造。

〔牽頭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

2.對城市周邊及道路兩側的建築垃圾、陶瓷垃圾等各類垃圾進行全面清理;對城市出入口、城市周邊及城中村等環境衛生重點難點區域進行集中治理。

3.對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庭院和小區環境進行一次全面治理。

(1)各庭院小區衛生乾淨,環衛設施齊全,車輛、物品停放擺放整齊。

(2)辦公場所窗明几淨、設施完好無損、辦公座椅安放有序、文件物品擺放整齊。

(3)完善小區物業管理,確保庭院小區乾淨整潔,做好硬化綠化亮化美化。

〔牽頭單位:市房管局;責任單位:市直機關工委,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高等院校及中小學校,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

4.對公共場所及各類市場進行整治。對人民公園、人民廣場、昌江廣場、昌南湖公園、曙光路批發市場、汽車站、火車站等公共場所環境衛生進行全面治理,確保地面乾淨、設施整潔。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

5.加強水面及河道兩側環境清理。對北至景北大橋、南至航空大橋的昌江水域,西至石洪橋、東至昌江河的西河水域,北至湘官公路、南至昌江河的南河水域,及各內湖、人工湖水面進行全面治理。

(1)對水面漂浮物進行清理打撈,對附著在河道樹木上的垃圾雜物進行清理。

(2)嚴防汙水汙物排放至河道。

(3)對河岸兩側垃圾雜物進行清理,對洗衣碼頭、船舶碼頭、親水平臺進行整治,使河面環境更秀美。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

6.對建築牆面及牆面附著物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對玻璃幕牆、店面牌匾、空調外機等進行一次全面清洗,確保無垃圾廣告、無亂刻亂畫,牆面光潔、設施乾淨。

〔牽頭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各產權單位〕

第二,以“整齊”為目標,集中開展城區亂象大整治。“整齊”就是治亂,重點整治街頭亂象、交通亂象、工地亂象、建築亂象、空中亂象。主要任務是:

1.全面整治城區街頭亂象。

(1)整治佔道經營行為,防止攤外攤、店外店現象出現,做到經營有序。

(2)整治亂堆亂擺亂放行為,禁止主次幹道兩側堆放物品、材料,指定區域堆放物品要擺放整齊,清理、拆除違章佔道擺放的指路牌、彩虹門、燈箱、遮陽棚。

(3)整治噪音、氣體汙染,公共場所嚴禁排放各種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物質,堅決制止當街排放油煙和各種不適氣味的行為,嚴厲整治喪葬鳴爆、公共場所高聲叫賣等不文明行為,制止用高音喇叭、音響等設備招攬生意。

(4)整治街頭小攤點以及散發小廣告、乞討賣藝、佔道叫賣、露天燃放煙花爆竹、喪葬亂撒紙錢等影響街面環境行為。

〔牽頭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環保局,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

2.全面整治城區交通亂象。

(1)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做到停放有序,無違停現象。

(2)對交通路口進行渠化改造,實現機非分離、人車分流,並組織志願者合理疏導交通。

(3)加強城區電動車管理,嚴禁改裝電動車或加裝遮陽板、頂蓬、座椅等妨礙交通安全的裝置,堅決制止違規載人、闖燈越線、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行為。

(4)對進城大貨車嚴管嚴控,規定進城路線和時間,重點路段要限高、限重,嚴厲打擊超載等超限運輸行為,做到不違規進城、不跑冒滴漏、不汙損路面。

(5)完善各類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合理配置交通信號燈,更新一批高清探頭,增設交通標誌標識,建設安全等候區、優化路面交通標線,適當設置危險路段震盪減速帶。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管理局,團市委,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

3.全面整治建築工地亂象。

(1)各施工現場必須圍擋作業,規範設置、統一標準,做到整潔美觀。

(2)施工出入口要硬化,並設置沖洗平臺,杜絕車輛夾帶泥沙汙染路面。

(3)施工材料要碼放整齊,施工環境井然有序。

(4)建築工地腳手架要完善、規範、安全、美觀。

(5)運輸車輛必須車容整齊,不超重不超高,密閉運輸,做到無撒漏、無揚塵。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市安監局,各縣(市、區)、園區〕

4.全面整治各種建築亂象。

(1)對“藍蓬子”、樓頂陽光房、超期臨建等違法違章建築集中開展拆除行動,做到“違章就查、露頭就打、出土就清、搶建就拆”,確保兩違建築只減不增;

(2)對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而不建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一次全面整治。

〔牽頭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相關單位,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

5.全面整治城區空中亂象。

(1)對建築物之間各種橫跨電源電纜線,採取貼牆、捆紮等方式進行整改。

(2)對戶外廣告和垃圾廣告進行整治,對影響市容的牆體廣告、建築物外設廣告、橫幅、燈箱標識和垃圾廣告進行全面清理。

(3)對亂曬、亂牽、亂掛等影響市容環境行為進行全面治理。

〔牽頭單位:市工信委;責任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各產權單位〕

第三,以“整治”為目標,著力打造城市新亮點。“整治”就是治差,重點創新治理手段,完善基礎設施,實施綠化亮化,提升品位特色。主要任務是:

1.改革和完善城區治理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理順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明確事權職權,細化責任,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和“PPP”等多元投入的管理模式,廣泛吸納社會資源和社會資本,參與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

(2)充分運用“互聯網+”、城市管理信息平臺及“智慧城市”等手段,提升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各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和單位應研究制定新形勢下的城市治理辦法、治理手段、治理模式,並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審定。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責任單位:各城市建設管理相關部門和單位〕

2.全面改造提升城市基礎設施。

(1)實施好三十大道路建設,暢通城區微循環。重點新建高鐵大道、航空大道、站前二路、站前四路等13條主次幹道;打通童賓路延伸、戴家弄延伸、通站路延伸等7條斷頭路;改造景德西大道、玉字亭路、新廠路、何家橋路、黃泥頭路等10條城市幹道。

(2)建成11條道路總長26.8公里地下綜合管廊。

(3)推進景東大道、瓷都大道、新廠路等3條主幹道環境整治,開展好東南西北四個大門出入口的環境治理,提升城市品位。

(4)由屬地政府牽頭,對背街小巷進行全面升級改造,改善市民居住出行條件。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

3.優化完善城市功能佈局。

(1)實施好60個公建項目,改善群眾生活條件。重點是改造和新建古城農貿市場、朝陽路農貿市場等10個綜合農貿市場;改造提升裡村中轉站、豪德中轉站等18個垃圾中轉站;建設景德大道公廁、沿江東路公廁等24座旅遊公廁;建成昌江廣場、人民公園等8個停車場。

(2)推進二十大文教衛生和體育項目建設。重點建設新區重點高中、景東大道九年一貫制學校等9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建設一院新區分院;建設景東遊泳館、綜合訓練館等8個體育場館項目。

〔牽頭單位:市規劃局;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

4.全面推進城區綠化美化,做好治山理水、顯山露水文章。

(1)推進十大公園、街心花園改造,美化城區環境。重點改造國家森林公園、鳳凰山公園、松濤公園、雲門公園等4個休閒公園,實施暘府山生態修復,綠化美化瓷都橋頭、陶玉路南側、恆大御景北側、童賓路北側等5個街心花園。

(2)對城市環島、示範街區等標誌性路段設置的陶瓷小品、陶藝雕塑進行維護、修繕、更新,打造瓷都特色。

(3)加強主次幹道綠化帶管理和維護。

(4)推進西河水系綜合治理、昌江百里風光帶等項目建設。

(5)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帶頭開展拆違拆臨、建綠透綠,拆除自有臨街小店面。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直機關工委,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

5.加快實施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完成1.3萬戶棚改工作,把棚改與文化保護相結合,重點推進御窯博物館及御窯廠地帶、彭家上弄老街區、三閭廟歷史文化街區等10大老城區保護項目的實施,加快推進陶溪川、陶陽十三里、陶源瓷谷等項目建設。

〔牽頭單位:市房管局;責任單位:市老城辦,各縣(市、區)、園區、各街道(鄉鎮)〕

6.全面改造提升城市亮化及城市夜景。

(1)對城區主次幹道、背街小巷的路燈設施進行維修和提升,全面提高城市夜間照度水平。

(2)對城區主幹道沿街建築外立面進行亮化裝飾,勾勒建築輪廓,點亮建築細節,豐富建築色彩,做美城市夜景。

〔牽頭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園區、各產權單位〕

(二)農村環境整治重點

以“一帶三邊五線”為重點,圍繞“整潔美麗、和諧宜居”的目標,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山清水秀地乾淨的美麗鄉村。

第一,以整齊有序為目標,開展限高限大、治亂打違專項整治活動

按照“統一部署、屬地管理、疏堵結合”的原則,在農村全面開展“限高限大、治亂打違”專項整治行動,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建立嚴格的農民新建房限高限大標準。限高:農民新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層,高度不得超過12米,城區農民建房以規劃為準;限大:堅持一戶一宅的原則,鼓勵農民集中連片建房,嚴禁超宅基地面積標準建房,新建住房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建築面積不得突破350平方米;採取嚴厲措施依法打擊“兩違”行為,實行“零容忍”,拆除各類違章建設的板房、木棚及違規設置、陳舊的廣告牌匾。

〔牽頭單位:市委農工部;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園區〕

第二,以整潔美麗為目標,開展村容村貌整治行動

1.村莊以實現農戶宅院乾淨整潔為重點,加強環境衛生治理,根除雜物亂放、垃圾亂丟、汙水亂潑、牆面亂貼等“四亂”現象。整治破敗空心房、廢棄住宅、閒置宅基地,房前屋後整齊乾淨,庭院清潔衛生。

2.集鎮以治亂為重點。集中整治亂停亂放、沿街擺攤、亂搭亂建、佔道經營、亂堆亂放雜物、亂扔亂倒等行為,加大整治工業汙染源、礦山汙染源、養殖汙染源的力度,規範河道採砂秩序,確保水源清潔安全。

3.公路沿線以清理為重點,全面清除公路沿線內的存量垃圾。對可視範圍內有礙觀瞻的坍塌破房、殘牆斷壁、牛棚、豬欄、廁所和侵佔土地的違章建築堅決予以拆除。

〔牽頭單位:市委農工部;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園區〕

第三,以和諧宜居為目標,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整治行動

1.建立鄉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機制,按照“有齊全的設施設備、有成熟的治理技術、有穩定的保潔隊伍、有長效的資金保障、有完善的監管制度”的“五有”要求,全力推行“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四級城鄉環衛一體化處理模式,加快中轉站等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終端處理設施建設,穩定農村環衛隊伍。

2.深入開展鄉村文明行動,以提高村民文明素質和鄉村文明程度為目標,不斷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堅持移風易俗,倡導文明祭祀、文明喪葬,引導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風尚。

3.完善運行保障管理機制,做到城鄉環衛“一把掃帚”掃到底,全面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水平,實現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成熟技術、保潔隊伍、監管制度、資金保障等全覆蓋,確保浮樑縣、昌江區和樂平市先後通過省級驗收,全市90%以上的村莊生活垃圾實現無害化處理。

〔牽頭單位:市委農工部;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園區〕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20日)

召開動員大會,對整治工作進行總動員、總部署。各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制定措施,細化責任,動員全市上下共同參與到城鄉環境大整治行動中來。各新聞媒體加大宣傳,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2月21日——2017年5月31日)

按照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集中力量開展百日環境大整治,從源頭上根治“髒、亂、差”,消除衛生死角,確保取得階段性成效。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相關責任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第三階段:項目實施階段(2017年元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堅持城鄉環境大整治的項目化推進,重點實施好130個城建項目,科學調度,倒排時間,搶抓進度,確保開工一批、建成一批,使之成為全市環境大整治的亮點。

第四階段:建章立制階段(2017年2月21日——2017年6月30日)

探索並形成推進環境大整治的管護體系和良好機制,創建示範典型,推廣建設經驗,建立常態化監督機制,使該市城鄉環境治理工作走上規範化、正常化、制度化新軌道。

第五階段:鞏固提升階段。(2017年7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查漏補缺,全面清除“髒、亂、差”死角,全面達到治理標準,環境面貌明顯改變。市委市政府將組織考評組對各地整治結果進行考評驗收,並予以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分工。市委、市政府成立城鄉環境大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設立指揮部,並抽調人員組成六個專項工作組,全力推進城鄉環境整治工作。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城鄉環境大整治行動擺在突出位置,納入全局工作統籌安排,建立開展城鄉環境大整治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由主要領導牽頭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合力抓。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作配合,積極作為、主動作為。

(二)層層發動,全民參與。各級各部門要制定宣傳工作方案,創新宣傳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廣泛宣傳城鄉環境大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主要任務、政策措施,在全市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積極發揮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和駐軍單位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建設清潔、整齊、優美的城鄉環境。

(三)明確責任,逐級落實。以主次幹道和社區整治為重心,落實部門與社區結對幫扶,並給予一定的人力、財力支持,共同推進各項整治任務的順利實施。建立月調度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實現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常抓不懈。

(四)多元投入,強化保障。建立分級負擔、費隨事走的多元投入機制。主次幹道由市財政統一安排資金進行環境集中整治,中心城區背街小巷由屬地政府按照“水通、路平、燈亮、線齊、牆美”的要求進行改造。實行項目化管理,具體建設項目和資金計劃報市城鄉環境大整治工作指揮部審定,市財政將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對改造實際投資給予60%的補助。同時,堅持政府投入與社會參與相結合,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互為補充、有機結合的良好互動關係,為城鄉環境大整治提供堅強保障。

(五)強化督導,加強考核。加大督查力度,採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實行全程跟蹤,對各地開展環境整治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督導並予以通報,對在整治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的單位和幹部視其情節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理。建立城鄉環境大整治目標考核責任制,把環境整治工作成效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目標考核,細化量化目標任務,全面開展達標驗收,形成考核與獎懲互動的良性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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