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河北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為做好我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做好2020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0〕1號)要求和《河北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施方案》(冀教師〔2013〕9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範圍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已畢業人員

1.具有河北省戶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內居住證。

3.駐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專接本學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可在戶籍或學校所在地以專科或本科已畢業人員身份申請認定;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讀學生,在畢業前最後一個學期方可認定,不在本次認定範圍內。

(三)在河北省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

(一)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師範類畢業生應具備具有辦學資質院校開設的中等學歷層次幼兒教育類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範類畢業生應具備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和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其中對確有特殊技藝,且獲得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機關頒發的高級技術等級證書的人員,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申請認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可適當放寬到高中畢業學歷。

(二)考試條件

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於將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推遲至下半年一併組織實施的相關問題說明》規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合格證明查詢網站頁面會及時更新有效期限。

(三)普通話條件

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語文學科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以取得證書為準。

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國家普通話證書全國通用,但部分證書上標註了證書有效期的,以標註時效為準。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健康,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可登陸http://jszg.hee.gov.cn/查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到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

(五)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教師資格認定流程

具體認定流程見附件2。

四、時間安排及相關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網上註冊申報時間

10月19日8:00至10月30日17:00。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s://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二)體檢

申請人在完成網報後持貼有與網報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在規定時間到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體檢。《河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由申請人自行登陸“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jszg.hee.gov.cn/),在“資料下載”欄按所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下載相應體檢表,需A4紙雙面打印。

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體檢醫院、體檢時間等請於10月31日以後登陸“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官方網站查看。

關於懷孕人員胸透項目檢查問題:備孕人員須完全按體檢表內容逐項檢查,不可缺項;懷孕人員可免做胸透項目,但需提供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體檢醫院出具的相關醫學檢查證明。

(三)申請認定、現場確認及材料審核注意事項

1.申請人網上報名時認定機構須選擇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學校所在地或現役軍人、現役武警駐地的市級認定機構(包括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區)申請認定(名單詳見附件3)。

2.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須選擇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學校所在地或現役軍人、現役武警駐地的區縣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具體確認時間和確認地點報名時可在報名界面查看。現場確認須本人親自確認,不可他人代辦。

3.《個人承諾書》可在網報界面下載打印,申請人本人簽字後掃描或拍照,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圖片。申請人簽名後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後,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請重新上傳。

4.為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員,現場確認工作實行錯時、錯峰預約確認。申請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入“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公眾號點擊“微服務”選擇“認定預約”或查找進入“教師資格認定預約”小程序,合理選擇確認時間。

5.申請人可在現場確認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對信息進行修改。

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證書發放

各認定機構具體證書發放時間由各市自行安排並通知,申請人可關注“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微信公眾號以便接收相關信息(公眾號二維碼見附件4)。

五、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原件。

(二)申請人所屬人員範圍材料:

1.戶籍在本省的已畢業人員需要提供戶口簿(本人頁)原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已畢業人員需提供居住證原件。

3.在讀專接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需提供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學籍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在讀專接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需出具戶口簿(本人頁)原件。

4.駐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於該駐冀部隊。

(三)學歷條件材料:

畢業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於中國教師資格網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河北省具有辦學資質院校開設的中等學歷層次幼兒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對學歷驗證不做要求,只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即可。

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四)考試條件材料:

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網址: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國教師資格網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五)普通話條件材料:

中國教師資格網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現場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中國教師資格網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申請人可登錄“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查詢本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相關信息。我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程序可登陸河北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hbzwfw.gov.cn),在“個人辦事”按主題選擇“證件辦理”子項中查詢。

(六)身體條件材料:

《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體檢結果當次有效)。

(七)其他材料:

1.個人近期白底免冠無頭飾正面一寸證件照片1張(與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同版),背面註明姓名、報名號、身份證號,製作教師資格證書時使用。

2.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須提交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申請人在以上任何環節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附件:1.河北省具備中等學歷層次幼兒教育類專業辦學資質學校名單

2.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圖

3.河北省各認定機構聯繫方式

4.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公眾號二維碼

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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