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願意供房貸嘛?為何?

左拆


這個問題,其實要分情況來看。

1、如果有錢全款買房子,那貸款是一種資金運用的方式。可以貸款啊

2、如果沒有錢全款買房,那選擇貸款,也是實現自己目標的一種方式。

3、如果沒有批下貸款,那是不是想還貸也很難呢。

作為一個從租房客到房奴的過程,其實也是一種心理的轉變。

最初不喜歡供房貸,覺得利息太高了。幾十年的利息下來,都夠租房的費用了。於是一直選擇租房。而當有了孩子以後,發現租房的貸遇真的和有自己的房子不一樣,於是付了首付買了房,開始還貸。現在北京買房,首付也是很大的一筆費用的。只有付了首付,條件夠才能批下貸款。所以並不是你想當房奴,還房貸,就可以做的。

所以,多看看自己擁有的。還房貸,那就開始的賺錢來還,最後房子是自己的。


悠悠媽的快樂生活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而要從自己的實際情況考慮,然後做出的決定,關於房貸我想一般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家裡一下拿不出那麼多資金來,但是又面臨結婚或者是孩子上學又必須的買房,這種情況就必須要考慮貸款買房了,雖然很緊張,但是還是解決了實際問題有房可住安居樂業了,第二種情況就是有房住,但是又有閒置的資金,想作投資但是又怕虧了所以投資買房,或者是想為了孩子結婚或者上學提前準備住房,畢竟買房子相對來說風險比投資更小一點,比較平穩,不會大起大落,以上就是關於貸款買房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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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當前房價很高,那三線城市來說,一套一百多平的房子大概也得150萬左右,如果貸款首付30%的話,是45萬,剩下大概100萬的貸款(每月供5000左右),對於大多數普通家庭來說負擔也就稍微減輕了不少,所以供房也是一個有效緩解壓力的辦法。



然後,從通貨膨脹的角度來說,你全款買了房,相當於150萬全部給你地產商,可以再創收益的可能性就沒了。比如你用剩下的一百萬買理財(大概4%),一年是四萬左右的收益,用它來還貸款也是沒有問題的。

最後,說個最實際的問題,如果你僅有150萬存款,如果都花了,一旦急用錢你就很麻煩了,所以在自己手裡備著錢還是有實際價值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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