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近開始嚴查電動車違章,罰款高達2000,你是支持還是反對,為什麼?

文叔侃科技


我不建議大額度罰款,老百姓都不容易。罰款的目的是為了整治交通秩序,從別的方面加以管控就可以做到。

另外,大家不要有歧義,深圳最高2000元的罰款是針對酒後騎電動車的,罰款數額在1000元-2000元之間,相比酒後駕駛汽車,要被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強啊。

深圳市出臺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正案》主要是針對電動車保有量超過了350萬輛,頻頻出現闖紅燈和酒後駕駛電動車的行為,發生事故後電動車主非死即重傷。在該條例中還列出了駕駛電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行駛、逆行或者違規使用遠光燈的,處以500元罰款。

深圳出臺電動車管理規定的初衷是整治交通秩序,願望是好的,但在細節方面是否再細化呢。

首先,酒後駕駛電動車,涉嫌違法。不應該罰款,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既有教育意義,又不讓責任人損失2000元錢。

其次,對駕駛電動車不按信號燈行駛等違章行為,從500元罰款降至50元。到交警大隊觀看電動車駕駛員與汽車相撞事故教育片,不許閉眼睛、不許睡覺,時間為5個小時。

第三,每名違章電動車駕駛員寫上一份保證書,累計到三份時,將到交警大隊觀看教育片3天。寫出3000字的心得體會,否則不許過關。

第四、對私自改裝電動車車速的電動車廠家和商家,發現一起處罰三到五萬元。違法三次將清出電動車市場。從源頭治理,切斷違法改裝行為。

第五,對罰款全部專款專用,用於改善城市道路交通設置,將電動車專用道納入城市道路交通改造中,讓廣大的電動車車主開車不再提心吊膽,以防範汽車的衝撞。

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


黎濤微世界


我堅決反對。這種做法首先不公平,如果電動車違章罰款要2000,那麼其他車也應該是2000。其次,他剝奪了下層勞動者的出行權。每個人屬於不同的經濟階層,有的人有錢可以買好車,有的人沒錢只能騎電動車,為什麼騎電動車的人就不能出來,得要多罰款呢?這種做法會割裂族群關係。製造社會矛盾。


坐在七樓釣小魚


支持嚴查,反對高罰款。在大城市,車越來越多,路越走越窄,嚴查無牌無證非機動車違章,可以緩解交通出行安全問題,但是罰款兩千實在太狠,對於開著電動車出行的人來說,這可能就是半個月工資,疫情下,大家生活本就不易,罰款太貴實在要命,所以處罰應以教育+小額度罰款最為恰當。以上僅為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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