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某某涉嫌性侵案引發社會熱議後,央視重播的這個節目引人深思

在高管涉嫌性侵養女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後,相關法律問題也成為焦點。

  鮑某明有沒有犯罪?如果犯罪能否定罪?如果能夠定罪,如何量刑?更多性侵幼女的人要如何嚴懲? 

  我們注意到,在此事被媒體曝光後,央視《社會與法》頻道重播了一檔節目——《法治深壹度》“鹹豬手”入刑。

鮑某某涉嫌性侵案引發社會熱議後,央視重播的這個節目引人深思

  在26分鐘的節目中,圍繞一樁地鐵性騷擾案件,法律界人士討論了猥褻罪量刑問題。

  上海“鹹豬手”入刑案

  一個人伸出“鹹豬手”,通常會有怎樣的後果?

  在過往很多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嫌疑人可能會被拘留幾天,也可能會逃脫,甚至會一犯再犯。

鮑某某涉嫌性侵案引發社會熱議後,央視重播的這個節目引人深思

猥褻”在以往的新聞報道中並不少見。

  但在去年,上海對在地鐵上伸出邪惡之手的王某某,作出了刑事判決,這在上海尚屬首例。

  這樣的處罰是否太重?事發當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使王某某成為上海“鹹豬手”入刑案的男主角?

  “這絕不是誤會!”

  2019年7月1日,在上海市地鐵八號線列車車廂內,任女士像往常一樣下班坐車回家,剛剛坐下,身邊一名奇怪的男子便緊緊地靠近她,讓她感到十分不舒服。

  “就感覺旁邊那個男的捱得我特別近”。

  地鐵行駛沒有多久,任女士突然感覺有東西在碰觸自己的胸部,這讓任女士瞬間緊張起來。

  身邊的男子雙手交叉,一隻手放在下面,別人根本注意不到。

  “那隻手就是輕輕地貼在你的胸部上面。我很驚訝,然後非常氣憤,他怎麼能這麼做?!”任女士當即大聲叫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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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廂內的乘客被這突然的騷動吸引,王某某開始極力狡辯:“你不要瞎說,我幹什麼了,我什麼都沒幹。”他站起身來企圖逃離車廂,任女士趕忙追出去,“我是堅決要把他送到警察局的”。

  半路上一位男士衝出來幫助任女士抓到了王某某,站臺的乘務員也幫忙報了警。

  站警趕到後問清事情原委,之後說:“這可能是誤會。”

  任女士斷然否決:“這不可能!他的動作太明顯是故意的了。我也不是剛出學校的傻白甜,絕對不可能是誤會!”

  直到辦案民警對地鐵內監控進行排查後才發現,這並不是一起普通的地鐵“鹹豬手”事件。

  監控顯示,王某某在短短的十幾分鍾內,連續猥褻了三名被害人。

  不尋常的地鐵“鹹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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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第一名被害人坐在座位上時,王某某先觸摸了她的手臂部位。感覺到異樣,女孩往旁邊挪了一個座位,沒想到王某某又貼了上來,從觸摸手臂變成觸摸胸部。女孩沒有空間可以躲避,只能前傾身體,但這沒能阻止王某某的惡行。

  這名女孩是未成年人,她被猥褻的時間長達五分鐘。

  “可能成年人覺得,如果你不敢聲張,你起身離開這個位子不就可以了嗎,但是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意識都要差很多。”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一檢查部副主任金鶯說。

  多數情況下,未成年人在被猥褻時,連“你幹什麼”都不敢說。

  而在第一名被害人終於下定決心站起身來逃離的時候,第二名被害人坐到了王某某旁邊,她對之前發生的一切渾然不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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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個、第三個,十幾分鍾,王某某的動作沒有變過,直到任女士喊出來。

  又是什麼讓任女士成為第一個“求救”的受害者?

  金鶯介紹:“任女士也很年輕,但她是一個法律工作者。她有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維權意識、法律意識。”

  任女士說:“遇到這種打破我三觀的或者覺得特別有違公正的一些事情,我的正義感會瞬間爆發出來。”

  到底怎麼判?

  對於“猥褻”行為的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都有涉及。

鮑某某涉嫌性侵案引發社會熱議後,央視重播的這個節目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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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如何認定是否屬於強制猥褻?又要如何進行處罰?這些成為定罪時的難題。

  同濟大學金澤剛教授表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總是有點難度的,對這個案子的定罪量刑,能不能非常準確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是考慮輿論的選擇。”

  儘管沒有先例,上海鐵路檢方還是頂著來自各方的壓力對王某某案以強制猥褻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訴,量刑建議為六到八個月。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吳雲指出,這個案件與大多數猥褻案件的不同之處在於持續。“被害人知道、躲避,他再跟過去,繼續再實施這個侵害,這就比較明顯的是一種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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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質疑又來了,不是說公共場合強制猥褻應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為何王某某案的量刑建議僅為六到八個月?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一檢查部副主任金鶯對此給出瞭解釋:同樣是性侵案件,一般理解上,強姦要比猥褻嚴重很多,而強姦的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對於本案的王某某,超過五年的刑期確實有些重了。

  於是,檢察院參考了實務界的一種觀點:“在判斷是否構成犯罪的時候,已經把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的情況考慮進去了,就不再把這個情節重複評判了。”

  2019年 10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採納了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量刑六個月的建議。

  任女士對此感到有些自豪:“感覺為社會精神文明建設做出了一點微小的貢獻,可能微不足道,但是很多人可能因為這件事情改變他們的想法、態度,以後也站出來這樣做,那慢慢地社會會往前跨進一大步。”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副院長丁德宏認為,這一案件具有代表性意義,“再難我們也必須要做,如果不跨出第一步的話,那就永遠沒有標準。而且我們希望,通過這種符合特定條件的有代表性意義的案件,推而廣之”。

  這一案件最終也被列為全國“十大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案件”。

  猥褻和強制猥褻,界限在哪?

  那麼,對於猥褻行為,哪些情形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哪些又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呢?換句話說,強制猥褻和猥褻,這兩者在實踐中的界限在哪裡?

  吳雲給出了一個較為清晰的界定:“會對你產生一種恐懼,孤立無援,或者是受到了逼迫,或者受到了強制,也不是每個暴力的犯罪一定要把人打成不能動了才叫強制。”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冬生則表示,強制猥褻和強姦的“強”,都是指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最後落在違背被害人的意志上,而不在於是不是對被害人施加了有形的力,所以我們不要試圖用強制來去區分罪與非罪,而應該用情節的嚴重與否來做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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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節目的最後,央視主持人張越說了這樣一番話:“如果一個女性真的懂得自我保護,並且懂得報警懂得維權,你不光保護了你自己,你保護了後邊的其他女性,你甚至都幫助了那個犯罪嫌疑人。因為如果第一起被制止了,他可能只是被批評教育;如果不管他,讓他延續下去,連做三起之後,他可能就會被判刑,還不如早點制止他。”

  而就在昨晚,北京國貿地鐵站有女子大聲呼救,她正被一名男子強行摟抱。多名路人合力制服男子,並幫助女子報警。

鮑某某涉嫌性侵案引發社會熱議後,央視重播的這個節目引人深思

平安朝陽針對該事件的情況通報。

  高管涉嫌性侵養女案仍在調查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也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這個世界還會更好嗎?誰也不知道,但你我的每一次發聲,都是為減少女性被侵害所做出的一點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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