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貴州教師集體性侵案”中的被告人陳庶昌(原名陳書昌),“被害人”鍾某某控告我的妻子與我協同姦淫,妻子被羈押在監獄6個月,後無理由釋放。我和蓬興明被以姦淫幼女罪判處無期徒刑。通過改造減刑,在被關17年後,我於2009年12月18日刑滿釋放。27年間,我和蓬興明沒有放棄過申訴,我的妻子也在今天(19

我是“貴州教師集體性侵案”中的被告人陳庶昌(原名陳書昌),“被害人”鍾某某控告我的妻子與我協同姦淫,妻子被羈押在監獄6個月,後無理由釋放。我和蓬興明被以姦淫幼女罪判處無期徒刑。通過改造減刑,在被關17年後,我於2009年12月18日刑滿釋放。27年間,我和蓬興明沒有放棄過申訴,我的妻子也在今天(19日)向貴州花溪區公安分局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並控告鍾某某誣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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