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 阜阳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居全省首位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阜阳调查队获悉,今年一季度,阜阳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6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增幅位居全省首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结果显示:阜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8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增幅位居全省第9位,与全省持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3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增幅位居全省第4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 

  受疫情影响,一季度阜阳城乡居民收入增幅明显收窄。居民本地务工和非农自营活动时间大幅减少,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未能及时返岗复工,不同程度对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一季度阜阳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分别较上季度下降7.9和7.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7.2和7.1个百分点。

一季度 阜阳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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