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救助,求助人7日內收到司法救助金

生活晨報全媒體記者 王培霖 報道 4月14日,記者從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瞭解到,大同市人民檢察院跨省調查取證,7日內為求助人發放司法救助金。

  

大同市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部此前收到重慶市黔江區檢察院來函,同時附該區杉嶺鄉興隆村農民李某的求助信,信中稱其子在大同市打工時被他人傷害致死,次子是先天性腦癱,無法站立,右眼突出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兒子的死給這個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案發後,李某全家沒有獲得一分賠償,因此向大同市人民檢察院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請。

  

收到來信後,第八檢察部對申請人的遭遇深感同情,立即電話聯繫李某,為其解釋了司法救助的條件、救助標準以及審批流程,並通知申請人需要準備的證明材料。

  

隨後,安排專人辦理,承辦人及時調閱、審查批捕和起訴階段的材料,聽取承辦人意見,並專程遠赴申請人家鄉瞭解家庭成員生活情況,在7日內就完成了所有審查報批工作。李某收到救助金後給承辦人致電表示感激並寄來了錦旗。

  

大同市檢察機關積極落實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將心比心對待群眾信訪,建立7日內程序回覆、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制度”的鄭重承諾。去年以來,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共收到群眾來信316件,統一登記、分流,對具有有效聯繫方式的來信都能做到7日內回覆,3個月內辦結,回覆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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