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風浪擱淺!這艘輪船被青島海事法院依法拍賣

近日,隨著青島海事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板塊經過33次延時34輪報價,“ASIA BRIDGE 1”輪最終以1894000元,溢價272000元一拍成交。

遭遇風浪擱淺!這艘輪船被青島海事法院依法拍賣

“ASIA BRIDGE 1”輪在2018年底正常航行中因遭遇風浪過大擱淺在我國山東榮成海域。

“ASIA BRIDGE 1”輪為香港某海運公司所有,船籍港為桑給巴爾。原告叢某於2017年9月與被告某船務公司簽訂船員勞動合同,約定自2017年9月開始叢某到“ASIA BRIDGE 1”輪擔任輪機長職務,月工資39000元。合同簽訂後,原告於約定日登輪,並於2018年4月下船。

工作期間“ASIA BRIDGE 1”輪拖欠叢某工資共計27萬餘元。青島海事法院於2019年3月判決前述船務公司支付原告工資27萬餘元,並確認原告的本次債權對“ASIA BRIDGE 1”輪享有船舶優先權。

判決生效後,被告某船務公司未履行生效判決,原告遂向本院申請執行。雖然生效判決並未判決“ASIA BRIDGE 1”輪船東某海運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原告叢某可以根據判決中其對“ASIA BRIDGE 1”輪享有的船舶優先權申請扣押並拍賣該輪。

遭遇風浪擱淺!這艘輪船被青島海事法院依法拍賣

船舶優先權制度是我國《海商法》規定的保護船員等權利人利益的特殊制度,很多船員權利都在船舶優先權制度下得到保障。

據悉,“ASIA BRIDGE 1”輪在從事海運期間還拖欠其他十餘名船員工資未付,這些船員也都依照生效判決申請了執行。

“ASIA BRIDGE 1”輪在2018年底正常航行中因遭遇風浪過大擱淺在我國山東榮成海域,一直無人看管。為保護船員利益,青島海事法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果斷裁定拍賣該輪償付船員工資及其他債權。


遭遇風浪擱淺!這艘輪船被青島海事法院依法拍賣

來源: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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