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用行政复议说好法治故事——娄底市司法局获评行政复议类“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动态」用行政复议说好法治故事——娄底市司法局获评行政复议类“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娄底市司法局获评行政复议类“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娄底市行政复议工作坚持“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宗旨,注重定分止争,提高办案质量,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近3年来,娄底市司法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3余件,其中维持101件,驳回16件,经调解后撤回21件,撤销45件,确认违法21件,责令履行职责9件,综合纠错率达35%,运用行政复议调解为政府挽回损失5000余万元。今年,司法部将湖南省唯一的行政复议类“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娄底市司法局。

用制度创新提供驱动力 将案结事了落到实处

“为什么我家的房屋拆迁补偿这么低?政府一定要给我们主持公道!”2019年,多名村民就“城中村”改造征收纠纷申请行政复议,涉及金额逾1000万元。“城中村”改造征收涉及征拆村民、当地政府和建设单位等多方利益,如何在服务群众、依法行政和项目推进三者之间找到了平衡点是解决争议的主要难点。娄底市司法局逐条梳理出争议焦点21处,举行了多次听证,开展了多轮调解,最终促成争议各方达成了行政复议调解,很好地兼顾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娄底市司法局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作为办理复议案件的首要目标,在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办案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制度设计精神,创造性地运用“窗口前移,听证审理,调解结案”的案件办理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复议案件,在立案受理前,充分疏导情绪,释法说理,化解争议;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复议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广开言路,居中裁判,真正做到了“办结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娄底市司法局还起草并推动市政府制定了《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规则》等制度,在适用范围、主要原则、办理流程等方面,为柔性解决行政争议提供了充足的制度供给。

用全面保障提供托举力 将公正权威落到实处

树牢行政复议工作公正权威的整体形象,是消除人民群众顾虑,畅通案件受理渠道的关键所在。今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娄底市先行先试,成立了由市长、常务副市长、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复议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高规格行政复议委员会,并编制了《娄底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白皮书》,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领导保障。娄底市司法局不断规范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全面落实了承办责任制度和集体研究制度,用规范程序保障了办案质量。娄底市司法局对疑难案件坚持由行政复议科形成报告,提出意见;由分管副局长召集会议,集体分析;由局长听取汇报,审定文书的三级案件审查制度。2019年,娄底市司法局在机构重组中,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克服人员编制紧张的困难,独自设置了行政复议科,为确保办案力量奠定了基础;克服财政经费紧张的困难,安排了行政复议专项工作经费,为确保办案经费奠定了基础;克服办公用房紧张的困难,配置了简朴实用的多功能室,用于来访接待室、案件审理和案卷保管,为确保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用工作指导提供牵引力 将规范执法落到实处

行政复议是人民政府主动纠正错误,回应人民诉求的重要方式。如何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主动纠错方面形成“举一反三”的依法行政自觉,是全面发挥行政复议职能的题中应有之义。

娄底市司法局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综合运用电话沟通、面授指导、复议意见建议等方式,催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和完善执法制度。近3年来,娄底市司法局指导行政执法案件200余起,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45份。娄底市司法局还通过开展重大复议案件听证观摩、疑难复议案件专题研讨、典型复议案列征集等活动,推动各行政机关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今年,娄底市司法局将开展行政复议法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工作指导的重要抓手,通过《娄底工作》、《娄底日报》、政府门户网站等权威媒体,以局长署名文章、网友在线交流、工作研究报告等形式刊载行政复议相关信息报道20余份,以集中组织和自主开展的方式,要求40余家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置宣传展台50余处,悬挂宣传标语1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促进各行政机关增强了“开门纳谏、刀刃向内”依法行政意识。(通讯员 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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