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8月1日起,農藥電子標籤將改版

為落實《農藥標籤和說明書管理辦法》,自2019年8月1日起,中國農藥信息網公佈的電子標籤版式將予以改版,僅公佈經核准的標籤內容。近日,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注意了!8月1日起,農藥電子標籤將改版

一、公佈的核準標籤內容

按照新修訂的《農藥標籤和說明書管理辦法》,批准農藥登記時,僅對標籤的安全性、有效性內容予以核准,不再核准標籤格式,以及由企業自主標註的產品證明性和企業相關性等信息。核准信息包括:

(一)農藥登記證信息。包括農藥登記證號、登記證持有人、農藥名稱、劑型、毒性及其標識、總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二)安全性、有效性內容。包括產品性能、使用技術要求、注意事項、中毒急救措施、儲存和運輸方法、質量保證期。

(三)其他內容。包括備註、核准日期、重新核准日期。其中,備註信息主要包括標註“限制使用”字樣、標註規定的殺鼠劑圖形,以及某些農藥的有效成分表示方式等。

二、電子標籤採集方式

申請農藥登記或農藥登記變更的,應在中國農藥數據監督管理平臺(網址:https://www.icama.cn)提交電子標籤,同意登記的,將核發新的標籤,併發布電子標籤。

已登記產品無電子標籤信息的,農藥登記證持有人可向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提交標籤重新核准申請,經核准後予以公佈。中國農藥信息網上的“農藥標籤採集系統”將於2019年9月1日起關閉。

三、電子標籤的查詢方式

已批准登記農藥產品電子標籤將在中國農藥信息網(網址:www.icama.org.cn)予以公佈。可登陸中國農藥信息網的“數據中心”,進入“標籤數據查詢”,輸入農藥登記證號進行查詢。公眾可點擊“核准日期”或者“重新核准日期”可以查詢到相應的標籤核准內容。鑑於大部分標籤核准日期難以查詢,這部分電子標籤核准日期以“/”表示。

(來源: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


分享到:


相關文章: